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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外匯局:全國擬推廣跨境融資便利化試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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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陸國家外匯管理局24日起草「進一步深化改革促進跨境貿易投資便利化的通知(徵求意見稿)」,全國推廣跨境融資便利化試點政策。將科技型中小企業納入跨境融資便利化試點主體範圍,進一步支援中小企業科技創新。

根據通知,天津、上海、江蘇、山東(含青島)、湖北、廣東(含深圳)、四川、陝西、北京、重慶、浙江(含寧波)、安徽、湖南、海南省(直轄市)轄內符合條件的高新技術、「專精特新」和科技型中小企業,可在不超過等值人民幣1,000萬美元額度內自主借用外債。

其他地區轄內符合條件的高新技術、「專精特新」和科技型中小企業,可在不超過等值500萬美元額度內自主借用外債。

通知擬推廣的政策共有十項,主要分三大類別。一是完善跨境貿易開放政策。包括優化市場採購貿易外匯管理、放寬加工貿易收支軋差淨額結算、完善委託代理項下跨境貿易資金收付和便利境內機構經營性租賃業務外匯資金結算。

二是擴大資本專案便利化措施。包括科技型中小企業跨境融資便利化政策、放寬境外直接投資(ODI)前期費用規模限制、便利外商投資企業(FDI)境內再投資項下股權轉讓資金和境外上市募集資金支付使用。

三是優化資本專案外匯管理措施。包括完善資本專案收入使用負面清單管理、取消外債帳戶異地開立核准和精簡部分資本專案帳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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