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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利場大不易 網紅經濟其實是另類老鼠會?

有一個百萬網紅,就有上百萬個蹣跚學步的仿效者,網紅產業已成為世界最飽和的行業。圖/freepik
有一個百萬網紅,就有上百萬個蹣跚學步的仿效者,網紅產業已成為世界最飽和的行業。圖/freepi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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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一世紀頭十年的年輕人要上網得透過數據機撥接,和朋友聊天都是用即時通、MSN等即時通訊軟體。有些當時的網路用語到現在依舊普遍,比如XD、LOL,倒是「馬上回來就真的過時了,畢竟數位時代下沒人真正離開過。另外,大眾的網路使用習慣也有所轉變,從窩在桌上型電腦前到現在手機全天不離身。自從萬能的行動裝置出現後,看似無窮的發財契機也隨之崛起。

綜觀人類歷史,沒有比網際網路更值錢的發明。三十年前,《富比士》(Forbes)富豪排行榜上盡是地表最強實業家,甚至不少毒販也榜上有名,像是哥倫比亞大毒梟艾斯科巴(Pablo

Escobar)連續七年登榜。 今時今日,販毒集團已經看不到亞馬遜(Amazon)和臉書(Facebook)等科技巨頭的車尾燈了。如今社群媒體當道,貝佐斯(Jeff

Bezos)和祖克柏(Mark Zuckerberg)的口袋比上帝還深,致富的餌也連帶「下滲」到世界各地最貧窮的角落。

新世代音樂人紛紛轉戰YT頻道,並且開辦各種社群帳號,大舉邀請世界加入他們的日常生活。不光年輕一輩,所有人不分男女老幼在頻道上展現五花八門的興趣愛好,美妝、電玩、運動、商業、旅遊、政治、名人八卦、健身等,應有盡有。上千萬個頻道背後是不計其數的領域專家和業餘愛好者。成千上萬人點擊觀看普通人的日常來滿足窺視欲的同時,傳統媒體獨霸閱聽人眼球的主宰力也被大幅削弱。在新媒體嶄露頭角的過程中,身為閱聽人的我們也創造出了一種全新的國際貨幣―― 影響力。

過去一百年來,政黨和品牌不斷投錢行銷,期望能吸引大眾目光,藉此左右你我的決定;如今,我們越來越多關注都集中到新型態的追夢者身上――網紅。網紅是社交、影音平台上擁有上萬乃至上千萬追蹤的人物,有的是意外走紅,有的則是經過精心設計。無論如何,他們懂得將動態牆打造成生活佈告欄或偷窺秀,以此吸引超級狂粉花錢訂閱會員,成功把追蹤數變現。

十年前這種偽專業根本不存在,現在不分男女老幼,成千上萬人為了追蹤數和名氣拼得你死我活,只求攫取關注、一圓最終夢想――發大財。以最強吸金網紅凱莉.珍娜(Kylie Jenner)來說, 她光是一則IG貼文就可以賺進一百二十萬美元(約台幣三千六百萬元)。不過並非所有網紅都想要現金或賣東西。網路熱度,準確來說是「流量」的厲害之處在於有辦法撬開機會的大門。不管追蹤數是兩百還是兩百萬,社群媒體的存在感本身會帶來獎賞,進而鼓勵我們透過能換取好處的方式表現自我。在領英(LinkedIn)撰寫亮眼的履歷吸引潛在雇主、在推特(Twitter)發表黑特文凸顯自己有讀書,或是狂修照片吸讚數……社群媒體變相鼓勵使用者美化自我、扭曲現實,因為它為人類的社交生活帶來利潤動機,深刻影響我們的一舉一動。

二〇一〇年,我大學剛畢業,說好的經濟榮景變了調,中產千禧世代變成吃屎世代。回想二〇〇八年,我還是經濟系大學生,努力理解國家避之唯恐不及的漲跌循環,接下來的事不說也知道――金融海嘯來襲,全球經濟崩盤。準備畢業的我眼睜睜看著校園徵才化為烏有,下一個十年和之前說好的完全不一樣。我們這批一九八〇到一九九六年生的人,明明受過更好的教育卻註定混得比父母差,這是戰後頭一遭「一代不如一代」。統計數字會說話,以英、美兩國為例,現今的三十歲世代就比二十年前的同代賺得還少。另一方面,生活成本節節攀升,不少西方國家的人快四十歲還在跟人分租房屋;四十歲以下的購房族逐漸流失,倒是建商廣告越打越兇。英國國內的消費支出持續增長、個人債務也不斷飆升。這還只是新冠肺炎大魔王橫空出世前的數字,事到如今也就那些可以在家工作的人有得玩賺錢遊戲了。

由於時勢所致,「發揮影響力」成了有利可圖的生意,不說入行門檻低,要是成功了還能躋身好野人行列。用不著頂大文憑或熟人牽線,只需要獲得網路世界的聲量,就可以身兼生財工具和銷售員叫賣自己。我不會說成功的網紅是數位勞工,因為他們通常標榜自己是感情大師、金融專家或社運人士。有些網紅甚至以過來人身份開辦課程,手把手教粉絲成功致富。美妝網紅派翠夏•

布萊特(Patricia Bright)擁有兩百六十萬訂閱數,無疑是數一數二的頻道經營者。她寫了一本書《用愛追夢》(暫譯。英文書名:Heart & Hustle),「以親身經歷教你成功圓夢」。

問題是網紅世界真有這麼好賺嗎?衝高追蹤數帶來的報酬固然令人欲罷不能,但社群網路的效益從虛擬世界橫跨到現實生活,恐怕會扭曲人性,讓初嚐甜頭的人為了累積人氣不惜一切代價。以前只看得到饒舌歌手和影壇巨星炫富,如今,從隔壁同事到上流名人通通在炫,社群媒體二十四小時充斥類似貼文,這些人只要做自己就能聲名大噪。可是每有一個百萬網紅,就有上百萬個蹣跚學步的仿效者。西方俗語云:「發光的未必都是金子」,社群使用者看見的究竟是金光還是火光?接下來本書會帶領你朝那道光挺進,細細探究種種浮華與魅力背後的內幕。

對底層網紅來說,欺瞞可以賺錢,為了生活只好越騙越大。有人捏造身家、佯裝追蹤者,甚至隱瞞自身種族向粉絲推銷來路不明的產品。近年來,我們見識過網紅把瀉藥當養生飲料賣、大肆宣傳不存在的音樂節搞得不可收拾、詐騙被逮,甚或涉入上百萬美元的龐氏騙局。現在越來越多廠商,尤其醫美、金融等管制商品與服務的產業,看準遊走在道德邊緣的網紅,利用業配向市場肥羊推銷產品,以此迴避政府機關的監管。網紅產業很快會成為網路世界最飽和的行業,然而仔細分析這塊大餅,其實無異於規模浩大的老鼠會,身在其中的你我既是受害者,也是加害者。

(本文摘自希米恩・布朗著《底層網紅:時尚、金錢、性、暴力……社群慾望建構的最強龐氏騙局!》,寫樂文化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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