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住宅補貼8月31日截止申請,內政部表示,相關補貼申請採評點制度,審查期間兩至四個月,直轄市、縣(市)政府會依評點基準表評分,按分數排序後於計畫戶數額度內由高分至低分依序補貼,跟申請遞件時間無關。
營建署表示,想申請住宅補貼的民眾請把握最後申請時間,備齊文件後多多使用線上申請,可加速地方政府審查,以利早日獲得補貼。
針對近期有貸款買房或準備購屋需求的民眾,「自購住宅貸款利息補貼」提供近兩年內符合購買住宅且辦理貸款者申請,需檢附建物所有權狀及貸款餘額證明,未購屋者申請時則不用先檢附前開資料。
經核定自購住宅貸款利息補貼者,應於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核發自購住宅貸款利息補貼證明日起一年內,提供購置住宅的建物所有權狀影本等資料,辦理後續優惠貸款或轉換為優惠利率等。
最高優惠貸款額度方面,依縣市分別為台北市250萬元、新北市230萬元、其他縣市210萬元,優惠利率為第一類(弱勢戶)郵儲利率減0.533個百分點,第二類(一般戶)郵儲利率加0.042個百分點,補貼期間最長20年。
此外,針對自購住宅貸款利息補貼比照行政院核定財政部「青年安心成家購屋優惠貸款」再優惠1碼,同時可搭配財政部「青年安心成家購屋優惠貸款」。
若有整修家中房屋的需求,僅持有一間且屋齡超過十年住宅的家庭可以參考「修繕住宅貸款利息補貼」,可檢附該住宅的建物所有權狀提出申請,待取得修繕住宅貸款利息補貼核定資格後6個月內,向承貸金融機構辦理優惠貸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