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勤業眾信:關係企業間從事批發經銷交易 應盡早因應第一支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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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ECD包容性框架7月發布第一支柱金額B公眾徵詢稿,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稅務部資深會計師李嘉雯表示,該徵詢稿旨在於進行例行性經銷及銷售活動用時,簡化移轉訂價常規交易原則之運用,內容包括適用範圍、訂價方法、文據及租稅確定性。

李嘉雯說明,OECD包容性框架使用通用之基準分析方法、額外篩選及細節審查後,產出例行性行銷及經銷活動之全球公司資料組合,再依組合中公司財務數據估計常規交易範圍及訂價矩陣,並以銷售利潤率(return on Sales)為利潤率指標。

訂價矩陣依要素強度區分為五級,依行業別區分為三大族群,因此銷售利潤率訂價矩陣總共區分15組(區間為銷售利潤率1.5%至5.5%並加減0.5%),企業須評估將自身的要素強度及行業族群依相關訂價矩陣決定常規利潤率。

此外,另以貝里比率設定利潤上限範圍(貝里比率1.05至1.5)。如果依據銷售利潤率轉換之貝里比率超過上、下限範圍,則應調整至最接近之上、下限。

OECD亦將考慮以下差異之影響並定期更新,例如:區域性差異、全球公司財務數據不足、企業之資產強度百分比及該國主權信用評等、各地稅務機關自行制定之本地訂價矩陣等。訂價矩陣將每五年更新一次,財務數據相關之國家風險調整及貝里比率上限範圍則每年進行更新。

金額B將於2024年1月納入OECD移轉訂價指引,而OECD包容性框架將進一步規劃,包括金額B是否應成為「避風港」等。

李嘉雯表示,因應全球反避稅趨勢法令不斷更新,企業法令遵循成本提高,透過金額B的訂價矩陣及利潤上限範圍實施,企業不須另外執行基準分析,可以適度簡化合規成本,然在實施首年企業仍需進行評估及了解稅負影響,企業須密切關切全球法令發展以面對法令變化造成的衝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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