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商化學大廠台灣科慕8月起關廠,259名員工一夕失業,不料爭議持續延燒,公司竟將多名工會幹部列入9月底的首波裁員名單。對資方「搶先處理」工會幹部,不僅科慕工會、桃園市產業總工會(桃產總)等勞團急跳腳,勞動部也表示,依照《工會法》規定,不得因擔任工會幹部而將其優先資遣,違反者最高開罰雇主100萬元。
身為全球鈦白粉技術龍頭,台灣科慕關廠事件餘波盪漾,7月底閃電宣布停工,一度引發罷工潮,後在桃園市政府啟動強制協商程序,勞資雙方才達成「關廠補償金」協議,載明年資未滿10年者發放20萬元、年資10~20年者25萬元,年資20年以上則發放35萬元。
勞資雙方在完成3次大量解僱協商會議後,原已在8/14達成協議,不料現卻爆發公司最近公布9/30第1梯的資遣名單,代表勞方的5名工會代表中,竟有4人被列入首波名單中,且4人在意願調查中,都未填寫希望提早資遣。
台灣科慕工會、桃產總今(30)日赴勞動部抗議,指控公司將代表勞方協商的工會幹部,列入優先資遣名單,恐妨害工會幹部為員工爭取權益。
科慕工會表示,資方搶先處理工會幹部,試圖妨礙員工爭取權益,呼籲勞動部介入,讓美資企業停止惡行;桃產總則批,不僅職災勞工未完成處理程序,至今也沒跟工會協商討論如何處理,公司卻搶先處理掉工會幹部。
勞動部則表示,大量解僱對象的選定標準,依《大量解僱勞工保護法》規定,選定標準除應列入解僱計劃書內,且得為勞資雙方協商事項,企業也不得因勞工「擔任工會幹部」而列入優先名單,否則將涉《工會法》第35條不當勞動行為,喊話科慕公司客觀處理,除與工會充分溝通說明,也應以照顧勞權為優先。
至於勞工如何自救,勞動部官員指出,若工會認為資遣選定標準違反《工會法》,可向勞動部提出不當勞動行為的裁決案件申請,若裁決委員會審理認定雇有違規,勞動部將依法裁處雇主,最高可裁罰100萬元。
(旺得富理財網 李宗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