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計長朱澤民日前接受本報專訪時表示,主計總處正在試編家庭財富分配統計,以讓外界了解台灣最富、最貧等各階層家庭的財富分配情況,預計他明年5月離開公職之前會對外公布,以做為政府施政的參考。停編30多年的財富分配統計得以恢復,朱主計長的努力,值得肯定。
財富分配不同於所得分配,如今每年政府於8月所公布的《家庭收支調查》是所得分配,這份資料會呈現一年來所得最高的家庭有多少收入,中產家庭有多少收入,及低所得族群的收入情況,大家所熟悉的前20%與後20%差距6倍即所得差距,用以觀察所得不均是否擴大。
所得是一年所獲取的收入,是流量統計,而要評估一個家庭是否富裕,是否貧窮,光看所得是不夠的,必須再觀察房地產、存款、有價證券、家庭生活設備等資產,這些家庭資產通稱財富,不同於所得是流量,財富屬存量統計,所得衡量的是一年,財富衡量的是一個時點,例如我國迄今所公布的惟一一次家庭財富分配統計,其調查時點即在1991年6月底。
政府於1992年所公布「1991年國富調查統計」顯示,前20%最富有的家庭平均每戶擁有1,306萬元的資產淨額,是後20%最貧家庭的16.8倍,同年前20%家庭可支配所得僅是後20%的4.97倍,由此可知,財富差距更甚於所得差距。可惜的是,由於調查環境的改變,1991年財富分配統計公布之後,30多年來政府再也沒有公布第二次的財富分配統計。
也許有人會說,每年政府不是也會公布國富統計,怎會說30多年來沒有公布第二次的財富分配統計?沒錯,每年4月底政府會公布國富統計,但所公布的只有平均家庭財富,沒有五等分位、十等分位財富分配統計,無法看出富有家庭有多富,貧窮家庭有多貧。以今天的編算方式而言,財富分配統計需仰賴大數據,要有跨部會的合作,編算殊為不易,以致懸宕30多年,隨著朱主計長的努力才得以恢復,對於編算中的財富分配統計,我們有以下三點建議:
第一、讓資料與1991年可供對照:1991年的國富調查資料是目前台灣惟一一份財富分配統計,試編中的財富分配統計是運用大數據估算,不同於當年的實地訪察,但仍應力求與當年資料項目一致,以讓外界了解30年間台灣的財富分配,各階層家庭的資產結構出現什麼變化。長期以來,不少統計每隔十年,統計項目即改版,以致於統計難以銜接,無法觀察其間的變化,實在可惜,因此本次資料的編算務必盡最大努力,與1991年可供對照。
第二、財富分配統計至少要提供20等分位:目前家庭收支調查所提供的所得分配資料只到五等分位,取頭尾相比就是前20%與後20%的差距,然而五等分位並不足以觀察到金字塔頂端的族群有多富,也看不到社會底層有多貧,因此宜取20等分位,如此即可觀察前5%的財富分配情況,也可以了解後5%的家庭已貧窮到什麼地步。事實上,1991年的國富調查除了公布五等分位,針對金融性資產的分配,也編有最富的前1%、前2%、前5%、前10%的資料,以了解富有階層的金融性資產結構,試編中的財富分配統計,也應朝此目標努力。
第三、財富分配統計應年年公布:財富分配統計自1991年國富調查公布以後,停編了30餘年,此中原因甚多,不可盡責於主計處,30年來主計處歷經改制為主計總處,歷任第四局局長、國勢普查處處長皆留心於此一議題,並試圖突破統計困境,屢敗屢戰,這些努力值得肯定。然而,為免這份統計在明年5月公布後又曇花一現,有必要列為年度統計,年年對外公布,以讓外界了解台灣社會財富分配的變化情況。
我們了解財富分配統計編算不易,但是要了解台灣家庭經濟的變化,這份統計非編不可,1991年主計處在財富分配統計(國富調查)的前言曾說:「數十年來國民所得等相關流量統計,已臻完備;但諸如國民財富等存量統計,卻尚付闕如,難以窺知國民財富分配與結構,首次國富調查報告刊布後,甚獲各方關注,函電索取至為踴躍,並期盼進一步獲取更為完整資本存量之時間數列…」,自1991年首次財富分配統計問世以來,歷經七任主計長,第二次的財富分配統計終於在明年要公布了,這份統計得來不易,可謂政府統計新里程碑,值得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