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環境部現行規劃,碳費費率將在明年(2024)出爐、2025年開徵,並將率先針對500餘家年排放量超過2萬5000噸的碳排大戶徵收,首任環境部部長薛富盛接受本報專訪時強調,碳費不只有收費,還要顧及產業是否能忍受因被徵收碳費而影響其繼續永續發展,且企業為了營利可能會轉嫁到消費者,消費者也會因此受害,站在環境部要考量各因素,再由碳費審議委員會綜合判斷。
依氣候變遷因應法規定「碳費徵收費率審議會依我國溫室氣體減量現況、排放源類型、溫室氣體排放種類、排放量規模、自主減量情形及減量效果及其他相關因素審議」。
為何是碳費而不是碳稅?薛富盛表示,碳稅要由財政部來訂定,和所得稅、汽車燃料稅一樣,有排碳就要在所得中扣稅,這可能是若干年後的事,目前碳費規劃為針對年排放量2.5萬噸的排碳大戶、約500家廠商先徵收碳費,畢竟現在不繳碳費,之後廠商銷售商品至歐盟時還是要繳納碳排放差額,企業及民眾的思維及觀念也要改變。
薛富盛說,目前還不會那麼快就針對住商、服務業徵收碳費,但這股潮流大概是擋不住的,要超前部署,要有心理準備,萬萬不能僥倖;他說,政府訂定碳費一定會考量多方層面,包括產業是否能忍受因被徵收碳費而影響其永續與否,若費率過高導致幾乎沒有利潤就會有經營上的問題,企業為了營利可能會轉嫁到消費者,消費者也會因此受害,費率審議委員會將綜合判斷合理的費率。
外界擔心,歐盟明確提及用以補貼企業的碳費不能抵減CBAM?薛富盛強調,氣候法提及的碳費用途為「補助及獎勵事業投資溫室氣體減量技術」,並非直接補助。
氣候變遷因應法授權環境部可以對進口產品徵收碳邊境稅,薛富盛說,做事要按部就班,碳費問題都還沒開始,開徵國外的碳邊境稅都有點操之過急,尤其環境部剛成立不到一個月,組織規模仍須強化,人力資源都還要強化。
近日也傳出碳權商機,薛富盛表示,民間及地方政府已看到許多碳權商機,如已收到有地方政府盼環境部盡快核定其碳匯,也有許多企業販售碳匯,但鼓勵大家仍透過碳交所,才是最安全的保證;他也提及,農業部也送其碳匯計算的方法學,目前也持續加強溝通。
此外,目前國發會規定2030年減碳目標為23%至25%,相較多國目標顯得落後,薛富盛認為,以目前科技發展來看,很可能在2030、2040年找到適當觸媒,讓碳再利用的可能性增加,二氧化碳或許可以成為甲烷,甚至反應成乙烯、丙烯,發現的人保證得諾貝爾獎,解決人類氣候變遷、溫室氣體的難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