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議員28日在質詢時向民政局長林耀長反映,轄區一戶人家後方土石坍崩,請新店區公所等單位協助到場會勘後,區所卻在兩名土木技師建議下,決定只挖掉一半坍下的土石,直呼不合理,要求新店區所一定要給個說法否則砍預算。
新店區公所喊冤「誤會」,表示目前的狀況並不影響屋主安全,另外維持現狀也是因為土地所有權有糾紛,現場是私人地,公家單位不便貿然介入,須待釐清後才能繼續工程。
陳永福28日在議會質詢,點名民政局長林耀長,要求「新店區長馬上給我換掉」。他說,廣興路27巷33號住戶,前陣子住家後面土石坍崩,房屋後方的土牆擋住土石,但積堆在牆後方。
陳永福說,區所與農業局到場會勘後,卻以兩個水土保持技師說法,認定現場沙包疊一疊、讓水不會流進擋下土石就好了,痛批「搶災跟復建不一樣!」,他說他很清楚,依照水土保持法,水土保持義務是土地所有權人,但緊急搶災是公所權責,「搶災後山如果又崩塌這才是搶災,復建是全面問題消失以後,再來復建」,要求新店區所給說法。
實際走訪,該住戶傍山而居,後方長長的土石流痕跡怵目驚心,住戶陳老先生說,他從40幾歲買下房子後搬到這裡,已住40餘年,後山是別人的私有地,原本都相安無事,卻在今年5月遇到颱風突然坍崩了。
陳老先生說,區公所與相關單位會勘後,就在現場挖土座沙包疊一疊,「像小孩子在玩一樣」,認為把水擋住不會流下來就好,但他看著那堵牆和後方堆積的泥沙,卻是提心吊膽,希望有關單位能幫忙。
新店區公所回應,之前已先派人到場清除部分積砂,專家會勘後認為全部將土石清掉反而更危險,也因此區所在現場疊上沙包防堵水流不影響他家,但屋主認為清的不夠,「其實涉及山坡地,有些水土保持是土地所有權人要處理,屋主主張要清,後山地主主張不清,權益還在釐清中,要等權益釐清楚後才能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