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從10月起又一批重要新規開始施行,包括教育、醫療、糧食安全、公務用車、普惠金融等多方面內容,具體包含如10月15日起禁止擅自舉辦校外培訓機構與學科類隱形變異培訓,以及治理「假國企」蹭名亂象。同時一批地方性法規也將實施,包括土壤污染防治、移風易俗條例、保護「母親河」等議題。
在食品相關部分有不少調整,像是新修訂的《嬰幼兒配方乳粉產品配方註冊管理辦法》10月1日起施行。辦法明確,產品名稱中有動物性來源字樣的,其生乳、乳粉、乳清粉等乳蛋白來源應當全部來自該物種;禁止標識虛假、誇大、違反科學原則或者絕對化等內容。
該《辦法》還明確了標籤、說明書不得含有的9種情形,增加了不得使用「進口奶源」、「源自國外牧場」、「生態牧場」、「進口原料」、「原生態奶源」、「無污染奶源」等模糊資訊。
另外《糧食品質安全監管辦法》於10月1日起施行,明確從事糧食經營活動,應當嚴格執行有關法律、法規、政策及標準與品質安全管理制度,以及反食品浪費、糧食節約等要求。
教育方面,《校外培訓行政處罰暫行辦法》10月15日起施行,提出大陸中小學在職教師參與學科類校外培訓、實施校外培訓違法行為被處理後2年內再次實施校外培訓違法行為等7類情形將被從重處罰。
《辦法》還明確了擅自有償進行學科類隱形變異培訓情形,列舉像是「轉線上」、「轉地下」、「換馬甲」等3種隱形變異行為。
此外,在為治理包含「假國企」蹭名亂象,修訂後的《企業名稱登記管理規定實施辦法》10月1日起施行,禁止「使用與國家重大戰略政策相關的文字,使公眾誤認為與國家出資、政府信用等有關聯關係」,又或故意申報與同行業在先有一定影響的他人名稱包括簡稱、字型大小等近似的企業名稱,尤其對企業名稱冠以中國、中華、中央字詞將從嚴審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