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了解,行政院法案清倉還沒結束,本周四(5日)行政院會將啟動住宅法、危老條例及土地法等地政法案大清倉,其中住宅法修法將明訂公益出租人出租房子所得資料,不得作為稅務機關查稅依據,降低房東對查稅疑慮,以利釋出房源。
至於攸關設置充電樁的《公寓大廈管理條例》修正案,因立委認為電動車普及率不高,針對召開臨時住民大會成案門檻降為十分之一看法不一,爭議仍大,本會期要出行政院大門恐有難度。
行政院會日前一口氣通過最低工資法及囤房稅2.0等八項優先法案,被視同行政院在法案大清倉。據悉,法案清倉還沒結束,內政部還有住宅法、危老條例、公寓大廈管理條例及土地法等四項重大法案等待院會拍板,送至立院列優先法案。據悉,日內政院仍會和黨團作最後溝通敲定。
行政院會本周四擬先通過住宅法、危老條例,另土地法有其迫切性若來得及不排除排入。其中住宅法修正重點在增訂公益出租人租賃契約及所得資料,不得作為綜所稅、地價稅及房屋稅查核依據,並排除稅捐稽徵法「稅捐未於規定期間內申報,核課期間為七年」之規定,讓房東放心加入公益出租人行列。官員私下說,修法目的在降低房東疑慮,即使過去曾有逃漏稅情況,實務上應不致追究。
另一修法重點是放寬公益出租人態樣,明訂房東將房屋出租給催媽好等社福團體後,若由NGO團體再轉租給符合租金補貼申請條件房客或弱勢者,住宅所有權人或房屋納稅義務人,都能被認定為公益出租人,可享受所得稅、地價稅及房屋稅等減免好處。
至於危老條例修正案,主要在解決各縣市政府或國產署持有的公有土地,鬆綁參與危老協商,不必先經縣市議會通過。官員說,不少縣市持有零星公有地坐落夾雜在私有建築群中,縣市政府可直接參與危老協商。但公有地不得大於私有地,以免產生小吃大狀況;合併總面積大於1,200平方公尺,且符合都更單元,可走都更程序,不必走危老機制。
值得一提的是,日前行政、立法協調會,就地政四法列本會期優先法案溝通時,黨團立委針對設置充電樁的《公寓大廈管理條例》修正案頗有異見,認為電動車普及率不高修法不急迫,修法後一定要管委會同意,在舊社區恐會造成很大反彈。
另立委針對管委會同意門檻高低,也意見分歧。現設充電樁需經區權會有住戶三分之二出席、出席四分之三同意,門檻很高。內政部修法擬放寬,降低召開臨時住民大會成案門檻為十分之一,100戶只需10戶同意,即可研商設置充電樁,立委希望全案行政部門再議。知情官員直言,不只有管委會同意問題,經費分攤也是難題,經費至少上百萬起跳,要所有住戶分攤,的確爭議不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