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部指出,2018~2022年間台灣每年平均發生52.6起森林火災,而統計歷年森林火災事件發生原因,有97%是人為因素所引起。為強化風險潛勢評估及喚起民眾防災意識,林業及自然保育署於2023年建立林火風險評估系統(https://ffwi.forest.gov.tw/),運用資料同化技術整合衛星氣象資訊,計算林火天氣指數(Fire Weather Index, FWI)產製台灣林地林火潛在風險,並推估未來7日之林火風險資訊,供林地管理機關及民眾防災參考。
農業部表示,依據《森林法》第34條規定,在森林區域及森林保護區內,除非經過許可,不得有引火行為,違反規定者,最高可處60萬元罰鍰;至於放火燒毀他人之森林者,可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並須負民事賠償責任。另外,為鼓勵民眾共同防範森林火災,舉發燒毀國、公有林者,經查獲犯罪行為人,將致贈舉發人每案10萬元以下破案獎金,若情節重大,得提高至新台幣100萬元;而最先通報森林火災發生者,則發給5千元以下獎金或頒贈獎狀。
此外,農業部提醒,倘特定地區連日乾旱、森林底層林下燃料極度乾燥時,將適時啟動災防告警細胞簡訊機制,主動提醒民眾應謹慎用火、避免任何引火行為,「不」燃燒雜草、「不」亂丟菸蒂、「不」隨地焚燒垃圾等,避免森林火災發生。國人若發現森林火災,請儘速撥打免費電話0800-000930(您您您,救山林)或119消防中心,共同防範森林火災,守護台灣山林資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