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更進一步推動汙染排放減量,環境部今(2)日公告修正「固定汙染源空氣汙染防制費收費費率」,本次修正內容包含新增排放大戶費率級距及調整部分有害空氣汙染物費率,繳費級距由先前3級增為4級,另也調整甲苯與二甲苯費率2至3倍,預期每年可減少約9000公噸空氣汙染物排放。
環境部表示,為促使大型固定汙染源強化其防制設備處理空氣汙染物排放,新增加排放量大戶業者適用的級距與費率,以經濟誘因方式,降低空汙季節的汙染排放。
此外,調整甲苯與二甲苯費率2至3倍,促使業者減少有害空氣汙染物種排放。
本次收費費率修正預估的影響對象,主要為電力業、鋼鐵業、石化業及水泥業等業者對象,期藉由經濟誘因機制,鼓勵公私場所自主改善製程減少空氣汙染排放,除可減少空汙費支出成本,也達到改善空氣品質之目的,創造環境與經濟雙贏。
回顧今年9月中旬研商會時,經濟部工業局當時指出,水利署於今年2月開徵耗水費,未來加上碳費開徵,將大幅增加產業經營成本。
此外,甲苯、二甲苯為製造業廣泛使用的有機溶劑,本次修正將甲苯、二甲苯徵收費率提高100%-150%,而空氣汙染防制費已於今年6月底調整過1次費率,不宜在短期內2度調整,造成產業沉重負擔。
環團部分則表示肯定的立場,地球公民基金會指出,各項環保政策壓力是促進各產業思考包括減碳及淨零及空汙等挑戰,環團也希望在當前淨零減汙共利的趨勢下,產業可以脫胎換骨。
台南社大環境小組及大社環境守護聯盟強調,台灣整體空品尚未達到WHO空氣品質指南的目標,尤其南部空氣品質仍有不平等落後的情形,因此支持本次新增排放大戶級距。
環境部指出,公私場所於2024年1月申報今年第10月至12月的固定汙染源空氣污染防制費時,即適用本次修正費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