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往主要內容
工商時報LOGO

內政部提三方案 精進預售屋信託擔保機制

內政部為保障預售屋購屋者權益,今(2)日提出三方案精進預售屋擔保機制。(示意圖)圖/本報資料照片
內政部為保障預售屋購屋者權益,今(2)日提出三方案精進預售屋擔保機制。(示意圖)圖/本報資料照片

已將目前網頁的網址複製到您的剪貼簿!

內政部今(2)日提出三方案精進預售屋擔保機制,為保障預售屋購屋者權益,將限制建商動用預售屋價金動支的時間點。

針對預售屋信託擔保機制精進,內政部長林右昌表示,目前正朝三大原則研議:

一、落實專款專用,保障預售屋購屋者權益,規範所繳價金應使用於實際工程興建項目中,以避免工程未動工或興建初期,買方所繳價金,因支付管銷費用而被用罄。

二、限定價金動支時間點,例如在地下室開挖階段或地下室完成階段後,才可以開始動支預售價金,以確保合理運用預售價金,同時也維持現行預售制度。

三、如建商無法依約完工,買方所繳價金的信託財產不得強制執行,建案土地或地上物遭法拍時,買方有優先受償權,以保全購屋者權益。

您可能感興趣的話題

留言討論

返回頁首
LOADING

本網頁已閒置超過3分鐘。請點撃框外背景,或右側關閉按鈕(X),即可回到網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