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往主要內容
工商時報LOGO

防爛尾樓新制有用?建商:中小型建商資金恐因2關鍵斷鏈

建商針對內政部提出預售屋信託擔保機制的三大精進作為,表態支持保障消費者購屋權益、落實專款專用,但也直言,限縮運用範圍、限制動支價金時間點,恐將加重建商資金壓力。圖/本報資料照片
建商針對內政部提出預售屋信託擔保機制的三大精進作為,表態支持保障消費者購屋權益、落實專款專用,但也直言,限縮運用範圍、限制動支價金時間點,恐將加重建商資金壓力。圖/本報資料照片

已將目前網頁的網址複製到您的剪貼簿!

建商針對內政部提出預售屋信託擔保機制的三大精進作為,表態支持保障消費者購屋權益、落實專款專用,但也直言,限縮運用範圍、限制動支價金時間點,恐將加重建商資金壓力。至於建案土地或地上物被法拍時,買方擁有優先受償權,這一點銀行未必會同意,即使同意,也將使得借款人面臨被追加擔保品、降低貸款成數或提高利率等不利條件,最後中小型建商將難以生存,消費者選擇性變少,是否為消費者之福,還在未定之天。

業者指出,預售屋履約擔保機制分為五種,內政部討論聚焦於不動產開發信託,通常信託財產包括有三大類,即興建資金(含建商自有資金、銀行融資款項、預售收入、代銷費用等),及土地、在建工程;至於價金信託,信託財產則為預售收入。後者價金不能支付代銷業者服務費和廣告費,理所當然,不過前者包括有建商自有資金,若不能支付代銷費用,應屬不合理,更將提高業者資金壓力。

另外,內政部擬限制動用價金時間點至地下室開挖或出土,建商指出,若預售收入被鎖到地下室完成甚至是完工,形同實質禁止預售,直接衝擊中小型建商資金斷鏈,甚至讓原本財務體質良好建商面臨資金調度困難風險。

另外,建商指出,銀行通常會主張第一順位抵押權,因此內政部應與金管會、銀行公會取得共識,否則銀行若只有第二順位,以後建商融資不是被面臨被追加擔保品,就是利率被提高、成數被降低,相對提高資金成本,不利中小型建商生存,最後形成大者恆大的寡占局面。

您可能感興趣的話題

留言討論

返回頁首
LOADING

本網頁已閒置超過3分鐘。請點撃框外背景,或右側關閉按鈕(X),即可回到網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