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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至今4起石虎遭犬殺 苗縣府研擬自治條例管理浪浪

  • 中時即時 李京昇
縣長鍾東錦(右)主持公聽會。(李京昇攝)
縣長鍾東錦(右)主持公聽會。(李京昇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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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栗縣去年至今已發生36件犬殺事件,其中包括4隻保育動物石虎,遊蕩犬攻擊事件頻傳,縣府研擬訂定苗栗縣餵養遊蕩犬貓自治條例,3日舉辦公聽會,動保團體與專家學者提出各項建議。縣長鍾東錦表示,未來將廣納各方意見,攜手動保團體、民間單位控管遊蕩犬,並將流浪犬餵養問題納管自治條例。

根據苗栗縣府農業處統計,去年至今已有4起石虎犬殺事件,另有16隻穿山甲、13隻山羌、2隻白鼻心1隻藍腹鷴等野生動物受害。今年8月苑裡鎮也發生2起遊蕩犬咬死野貓事件,上個月銅鑼雞場也有8隻遊蕩犬入侵,追逐咬斃150隻土雞,讓飼主求償無門。

而考量野生動物犬殺、人犬衝突案件增加,農業部今年6月提出在台中、南投與苗栗3縣市試辦遊蕩犬隻移置計畫。苗栗縣後龍、通霄與卓蘭等3鄉鎮、23個里列入範圍,但目前餵養遊蕩犬貓無法可管,僅能規勸、也不能沒收餵養器具,《廢棄物清理法》也難以規範,因此縣府研擬訂定自治條例管理。

為順利推動自治條例草案,縣府3日下午2點舉辦公聽會,邀請農業部、動保團體、專家學者到場提供意見,由縣長鍾東錦偕同縣府農業處長陳樹義主持會議,縣議員余文忠、曾美露、曾玟學、陳品安、張顧礫等人到場關切。

台灣動物方舟協會執行長黃泰山提到,動保界的共同目標是戶外沒有流浪貓狗,他認為縣府擬訂自治條例立意良好,但若全部禁止餵養,反而會造成反效果,增加人犬衝突,群聚問題也不會改善。

他與苗栗在地愛媽建議,流浪犬躲避能力高,看到動保所的人警覺性高,如果縣府可比照新北市,結合在地愛心爸媽,透過餵養要捕捉移置、結紮流浪犬, 反而能讓計畫更加順利。

幸福狗流浪中途協會理事長陳淑娟表示,協會的場域目前收容貓狗200多隻,未來縣府想推動遊蕩犬移置,她很願意配合,但場域申請始終無法合法化,期望縣府輔導讓他們成為合法收容場域。

另外,台灣石虎保育協會則認為,遊蕩犬回置與餵養問題,仍容易造成犬殺事件,以及家犬放養也時常侵擾野生動物,因此建議將家犬納入管理;後龍鎮在地居民說,許多偏鄉流浪貓犬都多半是長輩在餵養,希望縣府舉辦社團活動時,可以同步宣導不要任意餵養。

縣長鍾東錦表示,他認同動保團體意見,苗栗縣餵養遊蕩犬貓自治條例草案,會採納各方建議,餵養部分會朝向納管而非全部禁止餵養,同時研擬結合動保團體、愛心爸媽共同解決遊蕩犬問題。

鍾東錦說,目前農業部提出計畫,涵蓋苗栗後龍、通霄與卓蘭3鄉鎮23個里,他建議先從這些熱區開始管理餵食,也研議比照補蜂抓蛇,將捕捉流浪狗委外給民間團體,至於收容空間,他會徵用鄉鎮市公所閒置掩埋場,設置收容空間並協助送養。

他表示,民間團體若有空間協助收容移置的遊蕩犬,只要經過縣府會勘審查合格,他非常樂見輔導民間團體請執照。今天是首場公聽會,未來會再蒐集廣泛意見,再擬訂出更完善的自治條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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