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人事長蘇俊榮4日列席報告業務概況,並備質詢。消防人力不足,導致消防員必須要超時加班,但依照《消防機關超勤加班費核發要點》,每月最高只可領1萬9,000元。立法委員鄭運鵬表示,消防員的加班費不應該由行政院訂上限,而是地方政府自己去編列預算,建議人事行政總處應邀集地方政府提出改善方案,允許地方政府經議會同意給予全額加班費,不受行政院上限之規定。
明揚惡火之後,消防員權益促進 再度提出組工會的訴求。鄭運鵬在質詢時提到,民進黨是贊成組工會的,但過去以來,消防同仁組工會的事情,不管哪個政黨執政,消防員組工會這議題都沒有通過。他詢問蘇俊榮「到底癥結點在哪裡?是罷工權?還是其他的考量?」
蘇俊榮回應,這樣回到問題的本質,如果消防員是想要罷工權,那社會還沒有一個這樣的共識,而且外界有很大的疑慮。由於工會多用罷工做為對抗資方的武器,鄭運鵬指出,「那如果消防員不能罷工,那他們的武器是什麼?」建議人事長應當在不能罷工、或不影響社會安定與民眾權益為前提之下,來跟消防團體討論如何籌組工會。
近年消促會要求取消消防人員加班費上限、讓加班費核實給付。鄭運鵬表示,行政院近年致力於降低消防人員工時,但在修法上仍沒有辦法滿足加班非取消上限的需求,但依照《消防機關超勤加班費核發要點》,仍有一句「每人每月最高金額以行政院核定數額發給」,但是消防人員現在超時工作,就是因為人不夠。
蘇俊榮解釋,過去消防署提了5年增補3,000名消防員的計畫,也就是一年多600多人,以今年四等考試來說,竹山訓練中心有566人的容訓能量,但今年內政部提出900多人的增補計畫,通過考試的僅300多人。鄭運鵬也連忙提醒,消防是一門專業,要有基本門檻,不要因為缺人就降低標準,「不然之後會出問題」。
「行政院為什麼要做壞人?」鄭運鵬指出,即便今年將上限提高至1萬9,000元,「多這2,000元、他們沒感覺」,人力不足就是需要加班、也不能自己決定拒絕加班,但現在超過的時數就只能換補休、補休不到就變成記功嘉獎,這樣輪迴裡面,就會變成行政院要核定,所以補人的過度時期,是不是可以放寬上限?
鄭運鵬說,中央現在補助1萬4,000元,剩下由地方支應,那就應該交由地方政府想辦法,不要把錢拿去辦活動、吃吃喝喝、甚至是綁樁,應該把錢撥補給消防員作為加班費,「他們是用生命來搶救的生命與財產」,不是拿加班費換他們的生命,而是「有加班就要給錢」,更何況消防人員是承平時期最危險的公務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