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掌握,明(5)日行政院會將通過住宅法、危老建築條例等修正草案。行政院官員指出,上述兩法可以稱作「居住正義兩法」,重點包含將擴大公益出租認定範圍,以及放寬加入危老管道,以加速活化。
官員進一步說明,在住宅法部分,主要重點是擴大公益出租認定範圍,納入崔媽媽等社福團體,一旦轉租給符合租金補貼申請條件房客或弱勢者,住宅所有權人或房屋納稅義務人,就會被認定為公益出租人,即可享所得稅、地價稅及房屋稅減免。
另為鼓勵加入公益出租,該次住宅法修正也將增訂公益出租人租賃契約及所得資料,不得作為綜所稅、地價稅及房屋稅查核依據,並排除稅捐稽徵法「稅捐未於規定期間內申報,核課期間為七年」規定。惟官員強調,這其實已經有在做,只是在法律中明訂,讓房東不用擔心過去逃漏稅情況會有影響。
至於危老條例,官員表示,以往受國產法跟地方法規定,要經過議會通過,未來符合一定條件下,且沒有重大公共建設計畫土地,縣市政府可以直接加入危老機制,加速活化。
另據了解,同樣備受關注的土地法還有公寓大廈條例修正草案,因為牽涉較為複雜,還需要進一步討論,暫時未被排進議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