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雙十能辦公眾活動? 港府:《國安法》分裂國家罪包括宣揚台獨

  • 中時即時 朱紹聖
香港以往都有民眾自發舉辦「雙十」活動,但在《香港國安法》生效後已見不到相關活動。(中新社資料照片)
香港以往都有民眾自發舉辦「雙十」活動,但在《香港國安法》生效後已見不到相關活動。(中新社資料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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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以往都有民眾自發舉辦「雙十」活動,但在《香港國安法》生效後已見不到相關活動。港媒指出,截至本月2日,香港警方並未接獲任何團體通知,擬於10日舉行公眾活動。港府發言人稱,《香港國安法》第20條「分裂國家」罪所涵蓋的分裂國家、破壞國家統一行為,明顯包括「台獨」分裂活動等。

香港《星島日報》報導,本月10日是「雙十節」,有台灣背景的香港前元朗區議會副主席麥業成表示,過往每年「雙十」都會辦紀念活動,但自《香港國安法》生效後再無舉辦。麥業成稱目前已回台灣退休,沒特別了解香港情況,但相信以香港政治環境,今後無法再舉辦「雙十」活動。

港府發言人回覆查詢時表示,《香港國安法》第20條「分裂國家」罪所涵蓋的分裂國家、破壞國家統一行為,明顯包括「台獨」分裂活動或其他非法改變台灣作為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部分的法律地位的活動(例如任何宣揚台灣為一個獨立國家的活動)。

報導指,特區政府會按照特區的法律處理在香港的團體的行為或運作。至於個別活動是否會觸犯《香港國安法》,特區政府會依法辦事。如果有證據顯示有團體、組織或人員違反《香港國安法》或香港其他的法律,特區政府會依法跟進。

報導指,截至2日,香港警方並未接獲任何團體通知,擬於10日舉行公眾活動。警方在接獲主辦單位舉辦活動的通知後,會就活動的目的、性質、參與人數、過往經驗及最新形勢等因素做全面的風險評估。警方會視乎風險評估的結果,採取相應措施處理有關公眾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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