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慶連續假期即將到來,除了出國度假,也有國人會安排國內自駕出遊,為了安全起見,產險業者表示,除了法令規定要投保的強制險外,額外投保第三人責任險及超額責任保險有其必要性。
經交通部統計,111年度國內車禍事故造成死傷人數超過37萬件,較前一年成長近5%,創下歷年來新高,車禍若導致第三人受傷或死亡,恐涉及刑事責任,且重傷害及死亡車禍依刑事訴訟法屬於非告訴乃論,勢必會遭司法檢察人員追訴,審訊期間不僅勞心勞力,巨額的辯護律師費用恐讓經濟生活陷入困頓。
汽機車依法都有規定要投保基本保障「強制汽車責任保險」(簡稱強制險),保障額度雖有200萬元的死亡或失能賠償、20萬元傷害醫療補償,強制險的傷害醫療補償是依項目理賠且部分項目有理賠上限,若要有更全面的保障。兆豐保險建議,強制車險可再搭配第三人責任險、超額責任保險以及汽車第三人責任保險刑事辯護律師費用補償附加條款,讓保障範圍更完整、保險額度拉高,保障對方也保護自己的荷包。
兆豐保險進一步指出,一般來說,被告每次審訊期間辯護律師費高達6~10萬元不等,若要轉嫁高額的律師費用,加保「汽車第三人責任保險刑事辯護律師費用補償附加條款」,除了賠償辯護律師費用,還提供「推薦律師」的保戶服務,可免除臨時找不到律師或需負擔鉅額的律師費等窘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