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勞動部公布重大職業災害案件作業要點指出,在重大職災公開網上僅公布死亡災害,與職安法或勞檢法所定義的重大職災不同,立委洪申翰批評,由於定義不同,導致許多職業災害未標示在地圖上,職災地圖不如改名叫做死亡地圖;勞動部部長許銘春說,重大職災定義不同,會請業務單位檢討。
依職安法規定,發生職安法所定的重大職災(1死、3傷或1住院)時,勞動部可以公布其事業單位、雇主、代行檢查機構、驗證機構、監測機構、醫療機構、訓練單位或顧問服務機構名稱、負責人姓名,但現行重大職災公開網只公開死亡。
洪申翰今天指出,明揚國際去年有2件員工手臂被捲夾等職災案件,為職安法所定義的重大職災,但重大職災公開網卻沒有相關資訊,除了職災地圖外,職安法、勞動檢查法針對重大職災的定義也不同,勞動部應該統一重大職災的標準。
勞動部長許銘春則說,會請業務單位檢討相關規定,一個月內檢討、三個月內完成修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