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委員與脊髓損傷及重症失能病友今天召開記者會,提出重症家庭聘請移工免繳就業安定費並補助重症失能家庭聘僱移工費用。勞動力發展署說明,目前符合領取身心障礙者生活補助費等資格的雇主或被看護者,已免繳就業安定費,也提供10萬8000元的調薪補助;外籍看護工入境前應接受90小時之照顧服務員職前訓練,入境後得透過補充訓練強化照護技巧;另家庭看護移工聘僱期間除非有特殊情形經勞動部核准才可轉換雇主,且由失能者家庭須優先承接聘僱。
發展署表示,針對聘僱外籍家庭看護工的雇主或被看護者,符合領取身心障礙者生活補助費、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領取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的資格者,已免繳納就業安定費。另勞動部自2022年8月10日起,針對符合免繳納就業安定費的經濟弱勢雇主調薪者,每月補助3000元,最多補助3年,最高補助10萬8000元。
發展署也說明,外籍看護工來臺工作須先取得90小時照顧服務員訓練專長證明,目前長期照顧服務法規定家庭看護工得另透過補充訓練強化照護技巧,勞動部已發展多元訓練管道;也已修正相關規定,公立就業服務機構辦理移工轉換雇主登記時,應以「同一工作類別雇主」為優先聘僱順位,若連續14天皆沒有同類別的雇主登記承接,移工才可跨業轉換。
發展署表示,減輕重症家庭的照顧負擔及簡化行政作業,一直是政府努力的目標,未來將持續蒐集各界意見,檢討相關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