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騰國際公司桃園工廠上(9)月23日、26日被查獲冷凍豬梅花肉製成的豬肉片產地標示不實,移送新北市衛生局後,衛生局以違反《食安法》開罰48萬元,並將案件移送新北地檢署調查。
桃園市衛生局日前查獲新興冷凍公司於7月1日至8月20日生產銷售的豬火鍋肉片,與瑞騰國際公司在9月23日與9月26日生產的重組肉豬肉片標示不實,由於瑞騰總公司設址新北,桃園將此案轉給新北衛生局。
新北衛生局調查後,發現新興冷凍公司豬火鍋肉片銷售給轄內31家小型餐飲業,瑞騰國際公司則銷售給轄內23家小型餐飲業,共計54家餐飲業者受害,稽查時均已無庫存,全被民眾吃下肚。
雖然瑞騰國際公司向衛生局喊冤,稱是因作業疏忽而未即時更正產地所致,但衛生局考量其行為嚴重影響消費者對豬肉加工食品有虛偽不實及假冒產地的食安觀感,仍依《食安法》開罰48萬元,並移送新北地檢署偵辦。
衛生局另外指出,自台灣開放含萊克多巴胺的豬肉進口後,新北市跨局處成立「聯起萊稽查小組」,每年啟動轄內肉品源頭查核專案,至今年為止,針對轄內源頭工廠及輸入業者共計查核約500家次,均未查有豬肉原產地標示不實的情形,另抽驗660件豬肉及其製品亦未檢出含萊克多巴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