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旺得富理財網 李宗莉】勞保是千萬勞工的第1道防護網,沒抓好加退保的時間點,不僅浪費掉保費,權益也白白喪失。達人分享,每月勞保計算天數上限為1個月(30天),因此在大月(31天)退保,勞保費也是按30天計收,反之若2月加保,儘管當月僅28天仍得收取30天保費,並提醒不論是勞健保,除務必第1天就要加保,退保日也最好押在當月最後1日或星期天,避免因轉職待業而中斷。
勞保達人張秘書在《勞工朋友的秘書~張秘書》頻道分享,人一出生開始就要加健保,慢慢長大後打工、上班、創業後,加勞保或軍保公保,這些保險緊貼著生活,息息相關。
等到年老後,勞保更是扮演救世主的角色,比自己的子女還孝順,養保險不會生病叛逆讓你操心,或是不孝忤逆,啞巴兒子匯錢給你花用,所以應該深入了解,如何把保險這個小孩養大養胖,才能穩定老年生活。
對勞保、勞退與國保如何規劃活用,首先要了解勞保是以實際投保日數來計費,保費不論大小月,都是以30天計算,因此不論31日或30日退保,都是收30日的錢。假設是在月中加退保,必須注意勞保費是否扣對,大原則是記住要在到職或入會的第1天就要加保,才能保障自身權益。
若是當月第1天加保,最後1天退沒問題,就是算1個月,若是月中到職,加保當日算到退保當日,也就是「30-加保日+1」等於當月該繳的勞保費日數,不管30日或31日加保都一樣,另外2月儘管只有28天,但也是算1個月、也就是30天的保險費。試算如下:
勞工甲3/12到職加保,勞保費計收19天(30-12+1)
勞工乙3/30到職加保,勞保費計收1天(30-30+1)
勞工丙3/31到職加保,勞保費計收1天(31當天算1日)
勞工丁2/10到職加保,勞保費計收21天(30-10+1)
勞工戊2/28到職加保,勞保費計收3天(30-28+1)
了解勞工到職當日起的勞保費計算方式之後,若遇到月中退保時,又該怎麼計算?
勞工A於1/12離職退保,勞保費計收12天
勞工B於1/30離職退保,勞保費計收30天(1個月)
勞工C於1/31離時退保,勞保費計收30天(1個月)
勞工D於2/10離職退保,勞保費計收10天
勞工E於2/28離職退保,勞保費計收28天
勞工G於5/10到職又在5/16離職退保,勞保費計收7天(16-10+1)
此外,健保費計算是以月為單位,保險費可以追溯補繳,原則是由最後1個投保單位收取健保費。若員工做到月底最後1天,公司會扣掉整個月的健保費,但若是在月底前就離職,就變成下1個雇主負擔扣繳,若發現上1個雇主預扣健保費,可以請求追回。張秘書也以案例來說明。
小柯7/30離職退保,7/31已不在公司任職,由於公司不用繳7月健保費,若沒找到工作待業中,小柯必須要依附配偶子女加保,或是將健保掛在公所,看當月份的投保單位是誰,就由該單位繳交健保費。
同時,張秘書提醒,無論勞健保,退保日最好押在當月的最後1天,才不會出現保障中斷的問題,若是月中退保者,則建議把退保日壓在星期天,除便於與新投保單位自隔天周一起銜接,也避免六日兩天中斷投保時,一旦發生保險事故,被保險人的損失會非常巨大。
此外,若小柯退職日為3/31,當天剛好是星期天,雇主依法要到3/31才能辦理退保,若雇主便宜行事,提早在3/29周五上班日時就辦理退保,萬一小柯在周末發生事故,員工應該有的勞保給付,可以轉向雇主求償,雇主同樣要負擔巨額賠償,千萬別貪小失大。
張秘書提醒,勞工平時不要對勞保勞退等議題毫不關心,從日常生活中點滴累積相關知識,才不會等發生意外狀況時,急得慌張又跳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