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會公布,壽險業113年截至3月底外幣保險商品新契約保費收入折合約新台幣740.37億元,年增6%,其中投資型保險折合約新台幣93.02億元,占比約13%;傳統型保險折合約新台幣647.35億元,占比約87%。金管會分析,今年的外幣保單銷售與去年大約是持平。
外幣保單幣別部分,主要為美元、澳幣及人民幣保險商品新契約,金管會認為,今年外幣保單的市場可以比較持平。
一、 美元保險商品新契約保費收入約23.23億美元,其中投資型保險約2.79億美元,占比約12%、傳統型保險約20.44億美元,占比約88%。
二、 澳幣保險商品新契約保費收入約0.30億澳元,其中投資型保險約0.13億澳元,占比約43%;傳統型保險約0.17億澳元,占比約57%。
三、 人民幣保險商品新契約保費收入約0.24億人民幣,其中投資型保險約0.18億人民幣,占比約75%、傳統型保險約0.06億人民幣,占比約25%。
金管會表示,外幣保險商品之保險費、保險給付、保險單借款、費用等相關款項收付之幣別皆為外幣,受益人未來領取保險金時有可能因保單計價之外幣貶值,導致結購為新臺幣後產生匯損,提醒消費者購買時應特別注意匯率風險,同時亦應審慎評估保單保障範圍是否符合自身需求及匯率風險承受能力,以及未來是否確有外幣需求等因素納入通盤考量。
金管會並呼籲,保險業銷售外幣保險商品時應瞭解及評估消費者對匯率等相關風險承受能力,並落實招攬人員管理、商品資訊揭露及商品適合度政策,以利本項業務穩健經營及維護消費者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