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支實付險7月1日正式回歸損害填補原則,金管會2日表示,損害填補有兩種方式,一是正本理賠,二是損失分攤,目前市面上還沒有規定損失分攤的實支實付險,目前市面上買到的都是正本理賠保單,只有申請理賠先後的問題,不會有平均分攤概念。損失分攤機制還未有明確雛形,有待壽險公會與保險業者討論。
保險局副局長蔡火炎表示,實支實付險即日起全面是正本理賠,目前保險公司賣給保戶的新保單,一律是正本理賠,壽險公會有擬定的特別提醒事項聲明書,現在開始民眾買實支實付險時,就要簽署聲明書,確保了解理賠是正本理賠,且理賠金額合計不得超過實際負擔的醫療費用。
蔡火炎指出,實支實付險回歸損害填補,主要有兩種方式,一是正本理賠,二是損失分攤機制,但目前市面上買到的只有正本理賠的商品,還沒有損失分攤機制的保單,正本理賠的商品,在理賠時就只會有申請先、後的問題,不會是平均分攤的概念。而損失分攤機制,壽險公會與業者還在討論中,目前沒有明確雛形與具體模式,仍需要時間討論。
蔡火炎表示,因現行只有正本理賠的商品,保戶申請理賠時須檢附醫療收據正本,第1張保單會在保單實支限額內給付,第2張保單僅就第1張保單理賠不足的差額進行賠付,保戶可自行選擇第1家申請理賠的保險公司,如有理賠不足的差額,並由第1家公司開立已理賠商品類型及金額相關證明,供保戶向其他保險公司申請理賠。
蔡火炎指出,保戶依保單條款約定向投保的保險公司申請理賠,保險公司不得拒絕受理,如果發現有保險公司有要求保戶應先向其他業者理賠等推託理賠的情形,可向金管會申訴,金管會將依保險法相關規定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