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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東沿海漂流木開放撿拾 相關規定一次看

  • 中時即時 蕭嘉蕙
林業保育署台東分署公告自8月1日日起至下次陸上颱風警報或豪雨特報止,開放民眾徒手自由撿拾漂流木。(蕭嘉蕙攝)
林業保育署台東分署公告自8月1日日起至下次陸上颱風警報或豪雨特報止,開放民眾徒手自由撿拾漂流木。(蕭嘉蕙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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凱米颱風過境,台東縣沿海地區堆置大量漂流木,林業保育署台東分署公告明(1)日起至下次陸上颱風警報或豪雨特報止,期間開放民眾徒手自由撿拾,不得使用機具裁切,若欲加工轉售或車輛載運者,應配合辦理登記,自用則可直接攜回。

台東分署指出,不論是否為貴重木,只要未經裁切,單支規格符合末徑小於20公分且長度2公尺以下,或單支重量在50公斤以下,無政府註記或烙印標記者,民眾均可自由徒手撿拾。

至於撿拾的漂流木若欲加工轉售,或需動用車輛進行載運時,應攜帶分證件至知本工作站、成功工作站或大武工作站臨時林產物檢查站辦理登記,以取得漂流木合法產權證明,貴重木採逐支登記,非貴重木採整批重量登記;若民眾撿拾漂流木為自行使用或收藏,則可直接攜回,無須登記。

另外,民眾在撿拾漂流木時,若發現有國有、公有、私有註記或烙印者,務必通報台東分署或台東縣政府運回保管,後續將依民法第810條拾得漂流物規定,給予林產物價金1/10做為報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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