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於6月21日公布《關於依法懲治「台獨」頑固分子分裂國家、煽動分裂國家犯罪的意見》,迄今已一個多月。大陸國台辦本月7日再有動作,於官網新增「依法懲治『台獨』頑固分子」專欄,並逐一列出蘇貞昌、游錫堃、吳釗燮等人的名單。
大陸國台辦政府網站7日新增「依法懲治『台獨』頑固分子」專欄。點開頁面,首先映入眼簾的是頁面頂部「依法懲治『台獨』頑固分子」的大標題。值得注意的是,大標題字體進行了加大加粗處理,格外引人注目。其中「台獨」兩字為綠色,其餘字體為黑色。大標題後面的背景是鮮艷的五星旗和法庭。
在大標題下方,分為五個版塊,依序為:「清單在列的『台獨』頑固分子」、「中共中央台辦、國務院台辦發言人有關表態」、「法律文件」、「舉報清單在列的『台獨』頑固分子線索和罪行」、「舉報犯罪嚴重的新『台獨』頑固分子」。在清單在列的「台獨」頑固分子版塊內,逐一列出了蘇貞昌、游錫堃、吳釗燮等人的名單。同時,網頁下方正中還公布了線索舉報郵箱。
同時,大陸公安部政府網站亦新增「依法懲治『台獨』頑固分子」專欄。
大公文匯網指出,大陸國台辦、公安部政府網站的上述新變化,表明大陸方面對依法懲治「台獨」頑固分子的高度重視,再次向「台獨」頑固分子敲響警鐘。同時,新增專欄頁面上方明顯位置逐一列出蘇貞昌、遊錫堃、吳釗燮等人,既是一種震懾,也再次表明懲治「台獨」頑固分子針對的是極少數「台獨」頑固分子及其分裂行徑,並不涉及廣大台灣同胞。
今年6月,大陸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國家安全部、司法部聯合發布實施《關於依法懲治「台獨」頑固分子分裂國家、煽動分裂國家犯罪的意見》,對「台獨」頑固分子組織、策劃、實施「法理台獨」、「倚外謀獨」、「以武謀獨」等分裂行徑,明確適用分裂國家罪、煽動分裂國家罪的具體情形,規定相關犯罪所涉「首要分子」、「罪行重大」、「積極參加」等的認定標準。《意見》還明確對「台獨」頑固分子分裂國家、煽動分裂國家犯罪案件可以依法適用缺席審判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