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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生粉驗出黃麴毒素超標 屏東廠商限期未改挨罰3萬元

  • 中時即時 王家瑜
高雄市宏信食品工廠販售的花生粉被檢出黃麴毒素3ppb,超出限量標準2ppb,來源業者為屏東松竹梅農產有限公司。(食藥署提供)
高雄市宏信食品工廠販售的花生粉被檢出黃麴毒素3ppb,超出限量標準2ppb,來源業者為屏東松竹梅農產有限公司。(食藥署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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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氣候潮溼悶熱,食品若沒有妥善保存,容易滋長黴菌而產生真菌毒素,危害人體健康。食藥署聯合地方政府衛生局持續監測市售食品真菌毒素污染,今年4到6月共驗出2件不合格,包括1件花生粉黃麴毒素超標、1件紅麴米橘黴素超標。其中違規的花生粉來自屏東松竹梅農產公司,限期未改正,已依《食安法》裁處3萬元。

食藥署聯合地方政府衛生局,今年4到6月共完成240件食品檢驗真菌毒素,包括米類20件、麥類14件、薏仁與藜麥8件、花生製品99件、紅麴製品21件、咖啡類23件、嬰幼兒食品10件、其他食品45件,其中2件不合格。

高雄市宏信食品工廠販售的花生粉被檢出黃麴毒素3ppb,超出限量標準2ppb,來源業者為屏東松竹梅農產有限公司,地方主管衛生機關命其限期改正,但複抽驗仍不合格,屏東縣衛生局已依《食安法》裁處新台幣3萬元。

南投縣育饌行販售的紅麴米,抽驗檢出5645ppb的橘黴素,超出限量標準5000ppb,來源業者為台中市楊氏企業行,因無產品可供複抽檢驗,已移請台中市衛生局查辦中,後續將列為加強稽查對象。

食藥署副署長林金富說明,兩家來源業者都是首次違規。台灣位處亞熱帶地區,花生保存易有黴菌滋生,尤其磨成粉後,和空氣接觸面積增大,如未冷藏保存更利於黴菌生長;紅麴米則是以紅麴發酵,須留意環境污染。

食藥署呼籲食品業者,依循《食安法》落實自主管理,販賣食品若違反標準,依同法須下架、回收並銷毀,屆期不改正者,最高可處罰30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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