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榮集團已故總裁張榮發遺囑確定有效,最高法院今(14)日判決,由四子張國煒確定單獨繼承遺產。大房三子張國政提起遺囑無效訴訟,一、二審均認定遺囑有效,最高法院今天駁回張國政上訴,全案確定。對此,星宇航空(2646)表示,事涉董事長私人事務,無法回覆。
全案起於,張榮發於2016年過世後留下遺囑,多數遺產包括存款、股票及不動產,由四子張國煒單獨繼承。估計,張國煒可分得逾百億元遺產。
最高法院今日發出新聞稿指出,原審本於採證認事的職權行使,認定張榮發作成密封遺囑時具有遺囑能力,且在場柯麗卿等3人為張榮發指定的見證人,並經公證人楊昭國於密封遺囑過程中予以確認。
張榮發在楊昭國面前取出其簽署的遺囑正副本,並與楊昭國確認後才密封,已表明為自己遺囑的意思,符合民法第1192條第1項要件,認定原審判決無違誤,駁回張國政上訴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