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公布新規,凡以透過熱線電話、政府網站、信函等管道向山西省縣級以上糧食和儲備部門舉報,從事政策性糧食購銷經營活動涉嫌違法違規的行為,將對舉報獎勵條件和標準進行規定,按照不同標準,獎勵人民幣1,500元至15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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