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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法棄置石灰遭重罰2.1億 南市府纏訟10年獲勝

  • 中時即時 洪榮志
台塑公司麥寮廠將超過5萬公噸石灰非法棄置在台南市麻豆、左鎮區,經市府環保局依法開罰並限期改善合計罰款2.1億多元後,今年9月已開始清除作業。(環保局提供/洪榮志台南傳真)
台塑公司麥寮廠將超過5萬公噸石灰非法棄置在台南市麻豆、左鎮區,經市府環保局依法開罰並限期改善合計罰款2.1億多元後,今年9月已開始清除作業。(環保局提供/洪榮志台南傳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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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塑麥寮廠將超過5萬公噸石灰非法棄置在台南市麻豆、左鎮區,市府環保局除依法開罰並限期改善合計處罰2.1億多元,但因台塑不服提起行政訴訟,經最高行政法院判決市府勝訴後,9月已開始清除作業。市長黃偉哲強調,維護環境正義不容妥協,會持續監督清理進度,確保環境復原。

環保局長許仁澤表示,台塑公司將廠內製程產出不具市場價值的副產石灰,以每公噸2元售出,並補貼未獲許可的清運公司,以每公噸650元的運費,清運至麻豆、左鎮等區的土石方堆置場,數量高達5萬餘公噸。

案經環保局於2013年1月24日查獲,並認定台塑公司違反《廢棄物清理法》規定,加重處罰1億4196萬6590元,並要求限期改善;但因該公司屆期未改善,環保局再按日處罰至今年1月,共計罰款7472萬4000元,合計2億1669萬590元。

不過,台塑公司不服裁處提起行政訴訟,經過長達10年的纏訟,最高行政法院於去年6月21日判決市府勝訴,確認台塑公司未合法清除事業廢棄物,有改善義務。

環保局為能盡速善後工作,經邀請台塑公司及案址地主召開清理協商會議,同意以擱置爭議的方法,由台塑公司提出廢棄物清理計畫書,經環保局審核通過後,今年9月初開始清理麻豆區副產石灰,左鎮區待相關行政程序完備後再行清理。

環保局強調,裁罰只是促使汙染行為人善盡環境復原的手段,希望業者遵守環保法令且善盡企業社會責任,不該投機任意棄置廢棄物造成環境汙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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