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往主要內容
工商時報LOGO

排隊名店翻車!葡吉食品爆原料逾期、標示不符規定

  • 中時即時 曹婷婷
南市衛生局針對中秋應景食品展開稽查,其中知名葡吉食品有3項原料逾期、2產品標示不完整,已依法開罰10萬元。(衛生局提供/曹婷婷台南傳真)
南市衛生局針對中秋應景食品展開稽查,其中知名葡吉食品有3項原料逾期、2產品標示不完整,已依法開罰10萬元。(衛生局提供/曹婷婷台南傳真)

已將目前網頁的網址複製到您的剪貼簿!

下周二就是中秋節了,台南市政府衛生局執行113年度中秋複合式專案,查獲知名排隊名店葡吉食品貯放3項逾期原料未銷毀,最久的已逾期1年多,2件標示不符合規定,分別依《食安法》裁處6萬、4萬元共計10萬元罰鍰。

衛生局表示,因應中秋節即將到來,近來共查核30家食品衛生,查核結果為23家合格,另7家已複查合格,除食品衛生查核外,亦抽驗96件應景食品,其中1件抽驗不合格,由所轄衛生局辦理中。

當中查獲擁芳商行的「冬瓜條」被檢出防腐劑(己二烯酸)0.62g/kg,標準為不得檢出;和合餅店「香菇魯肉」及明新食品的「虱目魚Q餅」均未標示添加防腐劑,均已個別依法開罰4萬元。

其中,知名葡吉食品貯放3件逾期食品,但業者並未用於於販售給顧客的產品,包括去年8月3日到期的4盒雙餡奶黃流芯、今年1月17日到期的5包法國燕子牌麵包助發酵粉以及今年2月9日到期的3罐青蘋果餡,衛生局已依《食安法》裁處6萬元。同時也查獲葡吉食品的雪花餅,未展開標示內容物成分,帆船夏威夷豆未標示過敏原資訊,同樣依《食安法》裁處4萬元。

衛生局指出,食品業者應落實食品倉儲管理,定期檢查食品有效日期及品質,避免食品品質不符規定,倘查獲食品逾有效日期,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44條第1項可處6萬元以上2億元以下罰鍰。另,食品違反相關標示規定者可處3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若標示不實,將處4萬元以上400萬元以下罰鍰。

衛生局長李翠鳳提醒市民選購月餅及伴手禮時,應優先選擇信譽良好商家購買,並注意產品包裝標示資訊,建議選購新鮮當季食材及低溫保存,以確保食材新鮮。

您可能感興趣的話題

留言討論

返回頁首
LOADING

本網頁已閒置超過3分鐘。請點撃框外背景,或右側關閉按鈕(X),即可回到網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