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會否准中信金控公開收購新光金控,金控合併大戲展開第二回合,台新與新光兩金控10月9日將召開股東臨時會,委託書大戰開打,16日新光與台新徵求委託書名單也出爐。
金管會強調,相關徵求委託書方式進行將重視合法性、嚴格執法,不得把委託書徵求變成價購。且兩家公司股東會若通過,送件後也會嚴格審查,如不是股權性特別股,會視為「負債」。
台新金派出嘉浩、翔肇、朋城、博瑞、台合實業、台灣石化、擎緯、明淵、合成投資等9組人馬。徵求通路含長龍、聯洲、全通等三大民間委託書通路,富邦、華南永昌、康和、國票、大昌、元富等六家大型券商。
新光金方面,大股東台新金董事長吳東亮一方徵求人名單,以董娘董彭雪芬出任董事長的王田毛紡為首,採每位徵求人徵求上限最多3%徵求,以30%為目標。委託永豐金證券、元富證券、台新證券為受託代理機構。
新光金大股東林伯翰推六組徵求人出面徵求委託書,林伯翰委託元大證券、中信銀行、中信證券等共11組人馬作為徵求管道,目標收33%委託書。
新光金10月9日臨時股東會議案手冊揭露兩重點,一是台新金應發行新股,以每0.6720股普通股及0.175股辛種特別股,換發新光金普通股1股,並以每1股庚一種特別股換發新光金1股甲種特別股,每1股庚二種特別股換發新光金1股乙種特別股。
新光金議事手冊指出,換股比例經審計委員會委請獨立專家立本台灣聯合會計師事務所張書成會計師審閱,其意見為台新金與新光金的合理換股比例區間為0.175股辛種特別股,加計0.6270~0.6722股普通股。
二是新光金在議事手冊揭露,與台新金的合併案及契約,須經雙方董事會與股東會決議通過,取得為完成合併案所需的主管機關許可或核准。如在明年12月31日,或雙方另行書面約定的日期(即最終交易日),任一先決條件尚未成就,除經雙方董事會授權董事長或其指定之人另行達成協議外,合併契約自動終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