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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大股東互嗆 新光金四聲明 沒有賤賣資產

  • 中時即時 洪凱音
兩大股東互嗆,新光金發出四大聲明,強調沒有賤賣資產。(資料照/洪凱音台北傳真)
兩大股東互嗆,新光金發出四大聲明,強調沒有賤賣資產。(資料照/洪凱音台北傳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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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光金大股東洪士琪、林伯翰對新新併意見不合,公開互嗆愈演愈烈;新光金傍晚發出四大聲明,重申與台新金是合意併購,過程委聘國際知名的財務、會計查核及法務等專家當顧問,強調沒有賤賣資產。

新光金指出,與台新金控進行合意併購案,特委聘國際知名的財務、會計查核及法務等專家顧問,經過詳實的盡職調查及洽議談判交易條件始簽定合併契約,合併的換股比例符合獨立專家所出具的合理換股比例區間。

台新金日前換股比例提出加碼條件,合併契約普通股換股比例為台新金控以每0.6720股普通股及每0.175辛種特別股換發新光金1股普通股;新光金指出,以台新金19日普通股收盤價格18.55元計算,新光金每股換股價格約為14.22元,而今普通股收盤價格為12.70元,換股後的價格較普通股價格漲幅約12%,強調很明顯非「賤賣資產」。

此外,與台新金的合意併購案也經新光金董事會決議通過,並訂於今年10月9日股東臨時會提交股東議決,若屆時獲股東臨時會決議通過,新光金將向金管會等主管機關申請核准,一切依法合規辦理,以維護股東利益。

新光金表示,維護金融市場秩序不僅為各家金融機構之責任,亦須由各方關係人共同遵循維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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