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一個人不婚不生,又無其他法定繼承人,若未提前做好遺產規劃,未來有可能面臨遺產無人繼承,全數收歸國有的情況。有哪些方式可以幫助獨身人士規劃遺產,妥善地安排自己的財富呢?
隨著時代變遷,台灣有越來越多選擇不婚不生的人,當中更有許多人是沒有兄弟姊妹的獨生子女。據財政部國產署統計,近五年(2019~2023年)來,遺產因無人繼承而收歸國有的總價值高達43.7億元,而每年無人繼承遺產約1~6億多元不等。
依法一個人過世後若無任何繼承人存在,在過世前也未事先規劃遺產分配,超過法定繼承年限後,這些遺產都將全部歸屬國庫。打拚一輩子所累積的財產,該如何做好遺產規畫妥善安排呢?本周曹志仁律師在《財經相對論》節目中提供三種實務上常見的做法與提醒。
一、生前贈與:被繼承人在世時,可以透過贈與契約,直接將財產交付給受贈人。生前贈與的優點是完全不受親屬關係限制,且確保受贈人如實取得財產,不會事後因繼承糾紛遭到侵奪。
二、遺囑信託:被繼承人可以預立遺囑,用遺囑的方式設立信託,再由遺囑執行人跟信託受託人協助在被繼承人離世後執行他的遺願,將遺產用在他身後想對社會有所貢獻的事情上。
三、保險:被繼承人可以善用保險,透過保險指定受益人的方式,將資產做到自己想要的配置,嘉惠無血緣親屬關係者。
然而利用壽險指定受益人,必須注意避免被課徵大額遺產稅。曹志仁指出,國稅局依法有權按照實質課稅原則,對不合理的壽險安排做出調整及課徵遺產稅。所以被繼承人若想透過保險尋求遺產規劃合法避稅,必須避免年紀太高才一次性繳交大筆資金辦理躉繳壽險以及帶病投保。
如何避免因誤踩遺囑雷區而導致家人變仇人,遺產規劃又該怎麼做才能合法避稅又讓自己不留遺憾?超前部署人生最後一道財務課題,更多實務做法與絕對要避免的誤區,都在本周工商時報《財經相對論》節目中探討,歡迎收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