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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電虧損是難以填平的深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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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本報資料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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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台電過去兩年所累積的巨額虧損,行政院決定透過追加預算方式,撥補台電1,000億元以改善其財務狀況。但因立法院日前退回行政院的預算案(包括今年的追加預算與明年的總預算),撥補最終是否能順利過關,目前仍不明朗。

為此,9月30日召開的「電價費率審議會」做出同意台電調整電價的決議,其中民生用電凍漲,工業用電則調漲12.5%,這也是俄烏戰爭開打兩年多以來的第四次電價調漲,實施起始日期為10月16日。預估台電至今年底的營收可因此增加150億元,但今年全年仍將延續前兩年情況,以虧損作收。

根據台電財務報告,111年在「電價穩定準備金」回補404億元後,虧損金額為2,272億元;112年接受政府捐助500億元,仍虧損1,977億元。依據行政院規劃,今年除透過追加預算撥補1,000億元,以避免民生電價調漲;也於明年公務預算中編列1,000億元,用以改善台電眼前的財務結構。

本次電價調漲雖僅以工業用電大戶為對象,排除民生用電,但先前三次工業電價調整的累積漲幅已達46%,時隔半年電價再度調漲,引發工商企業齊聲反彈,除了質疑此舉是變相「懲罰」用電大戶,也咸認終將導致民生物價隨之波動。工商協進會更直言,電價與能源政策、電力供需結構息息相關。

令人不解的是,台電董事長曾文生日前受訪才公開宣布,公司在今年7月終於出現稅前盈餘。在國際化石燃料價格逐步下滑之際,電價何以仍非漲不可?事實上,即使經濟部一再重申台電虧損與非核的能源政策無關,但其根本原因不僅是國際燃料價格高漲,除了政府的能源政策脫不了干係,台電現行的購電作法也有可議之處。

能源政策方面,在非核家園的能源轉型規劃下,發電成本最低且燃料價格最穩定的核電被逐漸排除,取而代之的是躉購費率高昂的再生能源電力;火力發電占比居高不下,燃氣與燃煤發電成本卻受制於「易升難降」的國際燃料市場價格。尤有甚者,氣電占比依規劃必須從去年的4成提高至明年的5成,而氣電成本又明顯高於煤電成本,勢必因此進一步加重台電的財務負擔。台電營運成本增加是政策使然,平均售電價格若一直低於發電成本,則台電將不可能達成經濟部長郭智輝要求的「自負盈虧」。

根據台電最新的數據,每度平均電價為3.37元,核電成本為所有發電方式中最低,每度僅1.13元,再生能源每度自發成本為2.49元、購入成本則為5.39元。截至今年7月,台電於再生能源的發購電量為173.5億度,其中自發為27.5億度,結算後的再生能源額外支出為270億元。再生能源必須持續發展,但高價躉購明顯加重台電的財務負擔,其開發擴充方式有必要檢討。

其次,統計至7月為止的火力發電成本,自發電力中的燃煤每度為2.55元、燃氣為2.98元,購入電力中的燃煤為3.16元、燃氣為3.66元,過往因燃料成本飆漲而出現的4元以上發電成本,已不復見。而相較於前述的平均電價,台電此期間自發火電904.6億度,確實已足以創造出盈餘。

不過,除再生能源的額外支出,高價購電也是台電虧損原因之一。台電資料顯示,前八個月每度售電成本為3.67元,其中來自購電的燃料與運維支出分別為0.47元與0.76元,占比為33.5%;其次,自發電力每度成本為2.73元,雖已較前年的3.21元及去年的3.30元為低,但因購電每度為3.90元,致使每度售電成本仍高於每度平均電價的3.37元。此外,過往購電量皆占總發購電量的2~3成(去年為28.9%、前年為24.9%),價高量少的購電作為是售電成本居高不下的主因,成為台電無法忽視的財務負擔。

台電是國營事業,雖因配合國家政策腳步,可以暫時不計盈虧,也不在電價中完全反映營運成本,但此舉終非長久之計。台電今日的財務困境,並非來自領導階層的經營不善或是近3萬名基層員工的怠惰不努力,而是現行能源政策明明出現錯誤,執政者卻毫無作為的結果。

能源政策不調整,不論是撥補或調漲電價都只能收治標之效。環顧全球,核綠同行已是潮流,拋棄了燃料價格穩定且發電成本低廉的核能,不僅淨零無望,也會讓台電的財務深坑無法填平,當今政府必須慎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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