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內政委員會9月30日初審通過《都市更新條例》第65條條文修正草案,將擴大921大地震實施容積管制前,已申請建照的建築也可適用容積獎勵認定;台北市更新處表示,未來三讀通過後,預計台北市將有2725棟合法建築物受惠。
更新處表示,因《都市更新條例》、《都市更新建築容積獎勵辦法》及《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建築容積獎勵辦法》相關法令規定,申請原建築容積之獎勵為「實施容積管制前已興建完成」,該類建築物於法令規定上必須為實施容積管制前取得使用執照,才可申請該項容積獎勵。
更新處指出,但實務執行上,提出建造執照申請案件是以申請掛號時點作為其建造執照的法令適用日,故該類建築物雖於容積管制後始興建完成,但亦有該項獎勵所指實施容積管制前即興建的情形。
北市府表示,目前申請原建築容積高於法定容積案件危老案計有56件,其中有13件待中央修法;另更新案計有80件,其中有19件待中央修法且就有6件是屬於市府公告列管拆除重建的海砂屋,如北投歐洲花城、敦化香榭等更新案急待更新重建。
台北市長蔣萬安表示,台北市平均屋齡已接近40年,超過30年以上的房屋比例達到72%,顯示出對於建築物安全與都市更新的迫切需求,而0403全台大地震,更震出大家對地震的危機意識。
他強調,「大都更時代」不只有「都更8箭」,更是多管齊下從各面向積極推動各項機制嶄新改變,加大力道推動都更政策,並以「居住安全」為優先考量,回歸「家的價值」及「增進公共利益」,讓北市逐步邁向更好的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