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費16日起將調漲,醫界盼政府補助醫院電費支出,但衛福部今早回應,醫療機構不在電業法規定保護範圍內,要編公務預算補助電費「有點困難」,明年總額協商會將電費調漲影響納入考量。對此,台灣醫務管理學會理事長洪子仁呼籲電業法修法,醫改會則認為應檢討總額的醫療物價指數(MCPI)公式。
依電業法第52條規定,社家署轄下的社福機構為最低收費對象,社家署就能編列預算補助機構電費。衛福部醫事司副司長劉玉菁今表示,由於醫療院所不在電業法規定補助範圍,要由政府補助醫院電費有困難。
洪子仁認為,政府應修正電業法第52條,將醫療機構納入補貼範圍,衛福部才能依法行政,編列預算補助醫院電費。他指出,健保總額點值下降,醫院又面臨成本上升、醫護人員出走等問題,幾乎是雙重夾擊,「電費壓力迫在眉睫」,呼籲政府應修電業法。
洪子仁說明,每年健保總額成長率低推估,變動因素之一的醫療物價指數(MCPI),會反映前幾年的醫療物價,這項指標會落後1、2年,偏偏這2年是電價浮動最快的時期,3年內電價就漲4次,呼籲政府應補貼醫院電費。
台灣醫療改革基金會執行長林雅惠說明,電費本來就有納入總額的成本考量,總額非協商因素公式中的醫療物價指數(MCPI),原本就有將電費相關成本納入計算。醫界過去就指出,MCPI指標落後兩年,要求修改為4年平均。
林雅惠指出,要真正解決電價浮動問題,首先要檢討MCPI公式,讓其能反應真實情況。其次,醫療院所24小時全年無休、使用高耗能設備,耗電量十分龐大,尤其台灣醫院的節電率非常差,應提升能源運轉效率相關管理,因此若醫療產業希望政府加碼補助電費,那醫院也應提出承諾、計畫,達到節能減碳趨勢。
洪子仁呼籲,既然三黨決議通過明年6月30日之前點值保障0.95元,希望政府能落實承諾,讓醫療機構更有韌性地進行財務規劃,明年才能繼續幫醫護人員加薪,改善整體職場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