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地檢署偵辦京華城案,認為前台北市長柯文哲等人讓鼎越開發獲容積獎勵20%的不正利益,屬犯罪所得應予沒收,向台北地方法院聲請扣押京華城土地獲准,扣押期間不得處分。鼎越開發晚間發表聲明,強調收到裁定後,將依法提抗告。
鼎越聲明如下: 針對台北地檢署扣押京華城案20%容積獎勵利益,鼎越開發公司聲明,台北地檢署的做法,認事用法容有未洽。
台北市西松段三小段156地號之土地,係由鼎越開發公司於108.09.25透過國際標售向京華城公司購得,鼎越開發公司並非容積獎勵之申請人,亦非犯罪行為人,更無犯罪所得流向。
本公司依公司治理營運,檢方恣意扣押鼎越開發公司向京華城公司購得之土地,已影響鼎越開發公司廣大股東權益,鼎越開發公司將於收到裁定後依法提起抗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