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提高企業用電效率及推動能源用戶節電,經濟部擬訂明年起契約用電容量超過10,000瓩者,節電率目標提高至1.5%,本規定草案亦將國營事業納入適用。經濟部預估,在2025年至2028年期間,全體用電大戶可再節電94.7億度。
經濟部14日預告「114年至117年能源用戶訂定節約能源目標及執行計畫規定」草案,其中,「節電目標」將依據「全公司」或「用戶」的契約用電容量級距,設定不同節電率目標。根據該草案,契約用電容量801~10,000瓩者,平均年節電率目標維持1%;超過10,000瓩者,則提高至1.5%。此外,經濟部指出,國營事業肩負重要社會責任,應帶頭示範推動節電,因此草案亦將國營事業納入適用,並明定其年度節電率目標一律提高為1.5%。
經濟部表示,現行規定要求大用戶2015~2024年平均年節電率要達1%,在2015年至2023年間,大用戶已節電234.36億度,平均年節電率相較2006年至2014年提升了0.76倍,年節電率中位數1.46%,成效相當顯著。現行規定2024年底屆期,經濟部擬訂新規定草案,以引導大用戶進一步加強推動節電的深度與廣度。
經濟部指出,該規定草案相較現行規定最主要的差異,在於對契約用電容量超過800瓩的企業大用戶,未來四年內要求以「全公司」進行節電目標管理,整合資源推動旗下分公司或廠區節電,影響約4,900個企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