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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資抵減、扣繳減免大補帖 安永教授企業節稅機會
近年來政府為了鼓勵企業投資,提供各項投資抵減,但散落在不同稅務法令中,另外扣繳優惠的法令也是需要查閱不同法條,鑒於節稅機會一直是企業熱切關注的議題,安永於今(29)日舉辦《企業輕鬆掌握各項投資抵減及扣繳減免適用》網路研討會,整理投資抵減大補帖,並彙整租稅協定及其他的扣繳減免優惠,讓公司輕鬆檢視自身狀況的優惠,發掘可能的節稅機會。 針對我國現行適用於公司或有限合夥組織營利事業的幾種常見投資抵減租稅優惠措施,安永聯合會計師事務所稅務服務部執業會計師楊建華表示,主要是規範在《產業創新條例》及《中小企業發展條例》中,依投資性質主要可區分為「購買機器設備」及「研究發展支出」兩大類。其中關於「購買機器設備」的支出包含購置全新智慧機械、5G行動通訊系統、資安產品等,且符合要件者,可以選擇於支出金額5%或3%內抵減營利事業所得稅。惟請營利事業留意,購置機器設備的租稅優惠即將於2024年12月31日底落日,建議營利事業儘早提出申請。另外,營利事業進行實質投資也能享有未分配盈餘稅之減免,營利事業若於當年度盈餘發生年度之次年度起3年內,以該盈餘進行實質投資如興建或購置自用之建築物、軟硬體設備或技術等且符合特定要件者,得列為未分配盈餘稅減除項目,減少加徵5%營利事業所得稅。 針對研究發展支出方面,符合條件的公司,可以選擇於研究發展支出金額15%或10%內抵減營利事業所得稅。倘若比較主管機關在審核一般企業及中小企業時要求的研發高度,中小企業的研發創新程度會較為寬鬆。 而關於進階版研究發展支出和購買機器設備的投資抵減,有「臺版晶片法案」之稱的《產業創新條例》第10-2條亦提供租稅優惠予技術創新且居國際供應鏈關鍵地位之營利事業,營利事業符合要件者,可就當年度研究發展支出金額25%以及購置先進製程設備金額5%,合併抵減當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額,但要求研究發展費用需達新臺幣60億元且研發密度須達6%才能適用,門檻之高前所未見。 另外,對於營利事業出售或授權自行研發的智慧財產權所取得的報酬,《產業創新條例》亦提供公司得就當年度研究發展支出金額的200%費用抵減當年度應課稅所得額。 此外,安永聯合會計師事務所稅務服務部資深協理溫珮絃提醒,與外國供應商簽約時,扣繳稅款由誰負擔一直以來都是議價重點之一,若在簽約時能夠了解有無減少扣繳稅款的途徑,也會讓合約簽署過程較為順利。常見的降低扣繳節稅方式,可運用於服務類型的報酬給付,或特定的權利金、工程款、租金給付等也都有機會適用扣繳優惠法令,不同的扣繳優惠法令有不同的適用範圍及文件要求,建議公司仔細檢視適合的法令再向國稅局提出申請。另外,財政部自今年以來,針對扣繳優惠的相關法令,將退稅期間由原本的5年改為10年(除了租稅協定之外),對企業無非是一大福音;最後,臺美類租稅協定,非常明確降低了股利、權利金及利息的扣繳稅負,但營業利潤方面,期待是與其他租稅協定類似,在未構成常設機構的狀況下,所得來源國不予以課稅,只有居住國擁有課稅權,我們會再密切觀察後續的法令發布。 安永建議企業可以留意上述相關適用之租稅優惠措施,洽詢專業人士審慎評估何種租稅優惠對公司最有利,別讓減稅權益睡著了。

全民大減稅!207億減稅紅包來了 明年所得這數字以下不必繳稅
總統大選倒數,因應藍白合等變數牽動選情,執政黨再釋利多。行政院會23日拍板「所得稅制優化惠民措施」,112年度每人基本生活費調升至20.2萬元,預估235萬戶受惠;伙食費免列薪資所得額也由2,400元調增到3,000元,預計明年5月申報112年度綜所稅時,納稅人可收到政府送出的207億元減稅紅包。 ■大選前,稅制惠民措施出爐 總統大選24日截止登記,行政院猛踩油門推惠民措施造勢,其中以攸關選民荷包的稅金最吸睛。除了明年報稅利多,因應物價上揚,財政部也公告調高113年度綜所稅免稅額及扣除額,同時調整課稅級距。 財政部賦稅署署長宋秀玲表示,113年度合計有662萬戶可受益,減稅利益175億元,但這筆紅包要等114年5月申報綜所稅時才能適用。至於個人最低稅負免稅額,明年度將從670萬元調高至750萬元,保險死亡給付免稅額則自3,330萬元拉高至3,740萬元,兩者合計減稅利益為2.3億元。 整體來看,依財政部所提措施,112年度每人基本生活費將增加6,000元,調升至20.2萬元,明年5月申報適用;113年度每人免稅額提高5,000元至9.7萬元、標準扣除額調高7,000元至13.1萬元,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提高1.1萬元至21.8萬元,後年5月申報113年度綜所稅時可以適用;另外,伙食費免稅金額由每人每月2,400元調增為3,000元,將從112年1月1日適用。 ■所得44.6萬以下不必繳稅 宋秀玲表示,惠民措施除了減除金額增加,同時也提高繳稅起點,以單身新鮮人為例,106年度時年所得30.6萬元以下免繳稅,但113年只要所得44.6萬元以下即可不必繳稅。另外,近630萬戶報稅戶中,有47%可以免稅,主要就是因為減稅利益紅包,例如扣除額大幅增加,絕非因為低薪而不必繳稅。 從2018年財政部推動所得稅制優化起算,至今年為止累計的減稅紅包(含四大扣除額、增設長照特扣額、基本生活費和依物價調整免稅額等),已逾3,200億元,政策利多助攻選情意味濃厚。
遺產稅六大扣除額明年調高 省稅紅包6.3億元
財政部23日公告2024年發生繼承或贈與案件適用免稅額、課稅級距金額、不計入遺產總額及各項扣除額金額,其中遺產稅免稅額維持1,333萬元不變,但不計入遺產總額的金額和六大扣除額調高,財政部預估減稅利益6.3億元。 依遺產及贈與稅法規定,遺產稅、贈與稅的免稅額、課稅級距金額、不計入遺產總額金額」和六大扣除額,每遇消費者物價指數較上次調整的指數累計上漲達10%以上時,自次年起按上漲程度調整,本次漲幅為12.8%。 遺產稅六大扣除額包括被繼承人之配偶、直系血親卑親屬、父母、兄弟姊妹、祖父母扣除額、喪葬費扣除額及身心障礙特別扣除額。 遺產稅不計入遺產總額及各項扣除額金額上次調整為2014年,明年是十年來首度調整。 至於遺產稅及贈與稅的免稅額上次調整為2022年,因此明年各維持在1,333萬元和244萬元。 課稅級距部分,目前遺產稅5,000萬元以下為10%、5,000萬元至1億元為15%,超過1億元為20%;贈與稅級距則為2,500萬元以下10%、2,500萬元至5,000萬元15%、5,000萬元以上20%。 相關人士指出,遺產稅及贈與稅課稅級距上一次調整是在2017年,由於至今年10月底的物價漲幅約9%、低於10%的調整標準,因此明年暫不調整,但若物價持續上揚,後年調整的可能性極高。 財政部說明,相關金額按消費者物價指數連動調整,是為符合國民經濟情況,依法進行調整機制,有別於一般具特定政策目的的減稅措施,以遺產稅六大扣除額為例,2024年發生的繼承或贈與案件即可適用新金額。

減稅大禮包又來了!這項扣除額將調高 每人年省12萬元
【旺得富理財網 李宗莉】0~6歲國家養係金A!由於至2022年止,國內人口已經連3年「生不如死」,死亡人口以逾20萬人超越新生兒人數13.8萬,為搶救少子化,立法院財政委員會今(22)日將審《所得稅法》第17條修正案,其中幼兒學前特別扣除額年齡將從5歲提高至6歲,約54萬人受惠,按現行稅法規定,撫養1名幼兒的學前特別扣除額每人每年為12萬元,對新手爸媽們可說不無小補。 《所得稅法》第17條修正案共有3大修正方向,包含幼兒年紀提高到6歲、提高幼兒學前扣除額,提案中最高達24萬元,以及刪除排富條款。 其中,財政部對幼兒扣除額年齡拉高1歲至6歲的態度最正面,認為每名幼兒由扣除6次增到7次,符合「0到6歲國家一起養」政策,以2021年綜所稅申報統計,適用幼兒學前扣除額約54萬戶,減免稅額約20~21億元,若將年齡提高到6歲,稅損約增3.51億元。 至於幼兒學前扣除額從現行的12萬元,提高至15~24萬元,等於最高可達翻倍水準,財政部則語帶保留,表示2018年開始,幼兒扣除額從2.5萬元大幅調升到12萬元,增幅高達3.8倍,政府也提供多項育兒政策,且各界對扣除金額意見不一,尚待蒐集各方意見及相關資料通盤審慎評估。 最後則是刪除排富條款,不排除所得稅率20%以上,年所得淨額120萬元以上的家庭,財政部也指,92%申報戶適用稅率是12%以下,如果取消排富條款,對高所得者提供較高的減稅利益,恐怕會擴大貧富差距。如果將排富條款刪除,稅損再擴大2億多元,政策宜整體考量。

富媽送千萬房 兩類稅換人繳秒省21萬元 但小心1雷區多噴200萬
【旺得富理財網 李宗莉】又到歲末年終的贈與財產旺季,國稅局提醒,不動產贈與移轉所繳納的契稅或土地增值稅,若由受贈人自行繳納,可自贈與總額中扣除,以移轉1,200萬元房產為例,贈與稅一口氣95.6萬元降至74.4萬元,等於秒省21.2萬元。但若假藉公設地移轉規避贈與稅,除補稅外,還要加徵滯納金及加計利息,以2,244萬元的房產推估,加上15%滯納金及利息後,補稅金額超過200萬元,相當約1/10的價款都得貢獻國庫。 台北國稅局表示,「遺贈稅法」施行細則第19條規定,不動產贈與移轉所繳納的契稅或土地增值稅,可自贈與總額中扣除;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土增稅及贈與房屋繳納的契稅,如由受贈人自行繳納,可自贈與總額中扣除,將可繳納較少的贈與稅。 坦若由贈與人出資代為繳納,依「遺贈稅」法第5條第1款規定,以贈與論,應併入贈與總額中計算,再依規定自贈與總額中扣除,相對於由受贈人繳納,贈與人須繳較多贈與稅。 台北國稅局也舉例,母親甲君於2023年贈與房地給女兒乙君,土地公告現值及房屋評定現值共1200萬元,即贈與總額為1,200萬元,乙君應繳納土增稅200萬及契稅12萬元。土增稅及契稅若由乙君繳納,則贈與總額可扣除212萬元,則贈與稅額74.4萬元〔(1,200萬-免稅額244萬-212萬)×10%〕。 相較之下,若土增稅及契稅由甲君出資代為繳納,212萬元應計入贈與總額再同額扣除,則應繳納贈與稅額增至95.6萬元{〔(1,200萬+212萬)–244萬–212萬〕×10%}。因此,台北國稅局提醒,父母規劃贈與房地給子女,也應留意土增稅及契稅由誰繳納。 此外,南區國稅局則提醒,民眾贈與公共設施保留地給配偶或直系血親,適用「都市計畫法」第50-1條規定免徵贈與稅;不過,若國稅局調查認定是取巧安排移轉其他財產以規避稅負,除了補稅之外,還要按補稅金額加徵15%滯納金及加計利息。 舉例說明,甲君於2022年6月申報贈與公設地給孫子丙君,國稅局依規定核發贈與稅免稅證明;但丙君於受贈次月即出售該公設地給丁君,取得價款2,244萬元;國稅局調查發現,甲君在辦理贈與稅申報前,即與丙君談妥該筆土地買賣事宜,顯見甲君是利用私法自治、契約自由原則,以贈與公設地免徵贈與稅的方式,使丙君獲得出售土地價款2244萬元。 因此,國稅局認定甲君贈與標的為上述出售土地價款,必須補稅200萬元[(2,244萬元-免稅額244萬元)×稅率10%],並加徵15%滯納金及加計利息。 南區國稅局提醒,如果形式上假藉移轉公設地適用免徵贈與稅規定,實際上卻是贈與應稅財產,有租稅規避情事,除會被補稅外,還會被加徵15%滯納金及加計利息。

房地贈與旺季到 一招最省稅
時序進入11月尾聲,父母運用「贈與年度免稅額」將資產移轉給子女的旺季來臨,其中,不動產贈與時的「土地增值稅及契稅」由誰繳,贈與稅差很大。因為這些稅負依法可從贈與總額中扣除,以1,200萬元的房子來說,若由子女繳納,立馬省下20萬元稅金。 「贈與稅年度免稅額」是指每人每年有244萬元免稅額度限制,每一位贈與人,自每年1月1日到12月31日止,不論贈與給多少人,累計贈與金額合計不超過244萬元,即可免徵贈與稅。 台北國稅局表示,贈與土地繳納的土增稅及贈與房屋繳納的契稅,納稅義務人為受贈人,如由受贈人繳納,可自贈與總額中扣除,並可繳納較少的贈與稅。如果贈與人代為繳納,依遺贈稅法第5條第1款規定,應以贈與論,併入贈與總額中計算,再依遺贈稅法施行細則第19條規定,從贈與總額中扣除,相對於由受贈人繳納,贈與人需繳較多贈與稅。 舉例來說,王媽媽打算趕在年底將一處房地贈與給女兒王小姐,依照該土地的公告現值及房屋評定現值計算合計為1,200萬元,也就是王媽媽的贈與總額為1,200萬元,應繳納土增稅200萬元、契稅12萬元,共212萬元。 若土增稅及契稅由王小姐自行繳納,則贈與總額除免稅額244萬元外,可再扣除該稅捐212萬元,也就是1,200萬-244萬-212萬=744萬,並按10%計稅,贈與稅額為74.4萬元。 若由王媽媽出資「代為繳納」,則依遺贈稅法規定,該稅捐212萬元也算是贈與的金錢,應以「贈與論」計入贈與總額再予同額扣除,也就是〔(1,200萬+212萬)-244萬-212萬〕=956萬,按10%計算應納贈與稅為95.6萬元。 若父母規劃將房地贈與給子女,應留意土增稅及契稅由何人繳納,計算出的贈與稅大不同。 國稅局強調,如果是由贈與人出資「代為繳納」,也屬於贈與行為,應以贈與論,進而使贈與金額增加,之後併入贈與總額中計算,再依規定自贈與總額中扣除,則相對於由受贈人繳納,贈與人就需繳交較多的贈與稅。

小資族該選0050還是006208?達人:薪資在「這數字」以下買它
【旺得富理財網 旺得富編輯中心】台灣人就愛高股息ETF,但許多專家都曾再三叮嚀,存股不單只看殖利率,配置市值型的ETF能更快加速資產規模的成長。以台股當中最受歡迎的2檔市值型0050(元大台灣50)和006208(富邦台50)為例,兩者追蹤指數相同,差別只在管理費、股價,不過你知道嗎?對小資族而言,選擇股利占比高的006208,不但可以少繳稅,更有機會退稅。 對沒有時間研究股票的投資人來說,要參與市場獲得大盤報酬,直接買入市值型ETF是便利的選擇,以市場上最具規模的0050和006208來說,今年以來含息報酬率分別為23.78%、23.97%。 達人指出,0050與006208追蹤的都是臺灣50指數,差別只在股價、管理費,對於長期投資或定期定額來說,股價的差異不受影響,但管理費則是選擇越便宜越好,費用越低累積的投資報酬就越高。 除此之外,大家可能不知道,投資不止能賺錢還可以省錢,目前市面上的台股ETF多有定期配發股利,而股利所得其實有8.5%抵減稅額,也就是說領股利還可以節稅,特別是對於課稅級距在5%、年收入98.3萬內的小資族來說,不止能節稅還有機會退稅,但投資哪一檔ETF提供的節稅效果最強呢? 由於根據金管會規定,今年11月開始ETF收益分配得全部揭露,投資人將更容易檢視ETF配息組成及占比。 整理今年0050、006208兩次配息組成,0050配發4.5元,其中2.256元來自股利所得,占比50.13%,006208配發2.213元,2.136元來自股利所得,占比96.52%。 達人試算,假設年薪是50萬,課稅採合併計稅、8.5%抵減稅額,看看存0050、006208領息20萬的差別,可以發現不管存哪一檔,都可以獲得節稅效果,因為所得級距5%,股利抵減8.5%,減項多於加項3.5%,並且隨著股利所得占比提高,還有機會從節稅變退稅。 不過達人提醒,若年所得超過98.3萬,所得級距提高到12%、20%甚至更高,股息越多反而要繳更多稅,這個時候選擇投資不配息的ETF,或是在ETF配息前賣出,不參加除息的策略也是一種選項。 免責聲明:文中所提之個股內容,並非任何投資建議與參考,請審慎判斷評估風險,自負盈虧。

把握年終贈與黃金期
文/饒祥浩■金融業專業財稅顧問 時間過得很快,一年又將接近尾聲,值此歲末年終之際,別忘了把握年底的贈與黃金期,不要讓合法節稅的機會白白溜走了。 依照現行規定,贈與稅的年度免稅額是244萬元,如果在一個年度內,累計贈與的金額沒有超過免稅額,是不用繳稅的,如果再搭配夫妻間贈與免稅的規定,由夫妻兩人各自贈與,就可以將免稅的金額再擴大一倍,每年贈與488萬元給子女都不用繳稅。但請注意,贈與的金流一定要很清楚,千萬不要因為貪圖一時之便而產生稅務風險。 贈與順序不對 難逃補稅與罰款 曾經有個案的情況是這樣的,小孩要買房付頭期款,夫妻兩人原本要各自贈與244萬元給小孩,但是因為先生工作忙碌,來不及匯款,所以太太直接匯了488萬元給小孩,事後先生再轉244萬元給太太,後來國稅局在查小孩買房資金來源的時候,發現了這個情況,國稅局認為,從金流上來看,就是太太匯了488萬元給小孩,太太對小孩的贈與金額已經超過了年度免稅額,卻沒有申報贈與稅,所以要補稅加罰,至於先生之後有匯錢給太太,那是先生與太太間的資金往來,不能因此主張是先生對小孩的贈與而要求免稅。 倘若夫妻兩人各自贈與244萬元還是不夠用,此時就要把握年底的贈與黃金期,先把今年的額度用滿,等到隔年的1月1日,就又有244萬元的免稅額度可以使用,如此便可以將贈與的金額再擴大到976萬元。 此外,如果適逢子女婚嫁,還可以善用婚嫁贈與免稅額,父母親各有100萬元的額度可以使用,而且贈與的財物,不限於銀行存款,也可以贈與土地或房屋等其他有價值的財產,但請注意,只有父母親才有子女婚嫁贈與免稅額,爺爺跟奶奶是沒有的。另外,婚嫁贈與的日期不一定要在結婚當天,只要在結婚登記日前後的六個月內都可以符合免稅資格。 贈與年度免稅額不能跨年累積 最後要特別提醒,贈與稅的年度免稅額如果當年度沒使用,並不會累積到下個年度,所以不管是要幫子女準備出國留學的基金、籌備買房的頭期款或是進行資產傳承的規劃,都應該要善用贈與稅的年度免稅額,把握年底的贈與黃金期,不要讓合法節稅的機會白白溜走了。 另外,對於子女受贈取得的資金,父母親可以如何協助做管理呢?實務上的作法很多,例如,可以結合保險商品,將父母親贈與給子女的資金,承做以子女為要保人及受益人,父母親為被保險人的保單,這樣的規劃方式有三大好處:第一,子女的資金以保單的方式持有,比較不會隨意揮霍;第二,父母親如果有意外發生,透過保險金理賠可以為子女提供生活保障;第三,以子女為要保人及受益人的保單設計,未來的保險金理賠也不用擔心會有遺產稅、贈與稅或是課徵最低稅負的問題。 或者也可以結合信託架構,例如將父母親贈與給子女的資金,成立一個他益信託,以子女為受益人,由父母親擔任監察人,這樣的規劃方式有四大好處:第一,贈與給子女的資金是在父母親的監督下,由受託銀行代為管理運用,不用擔心會被子女隨意揮霍;第二,信託財產可以免除強制執行,具有資產保全的功能;第三,信託財產與子女的自有資金切割管理,不用擔心子女未來會因為婚姻的關係而導致財產外流;第四,完全他益的信託架構,可以解決資產傳承的問題,避免繼承的糾紛,也不用擔心未來要再繳納遺產稅。 最後,不管採行何種規劃方式,都應該以合法為原則,並諮詢稅務專家的意見,才不會節稅不成反而惹稅官上門。

一次性移轉訂價 節稅看三處
年底將屆,根據海關作業要點規定,企業申請一次性移轉訂價才能避免被雙重課稅,但必須在年度結束後一個月內提交相關文件,會計師建議,可從「全年度利潤」、「全年度進口報單」及「全年度同樣貨物完稅價格」綜合考量。 依財政部關務署過去三年審理一次性移轉訂價申請案的經驗,企業比較常見的疏失,是未能於事前針對受控交易參與人應事先就其交易條件及所有影響訂價因素達成協議,導致不符合申請要件。 為提供企業明確規範,依財政部函釋,企業可在符合要件的情況下,進行一次性移轉訂價調整。關務署則有「海關實施會計年度一次性移轉訂價核定完稅價格作業要點」,協助企業就進口貨物價格進行相應調整。 會計師建議,今年度有意辦理調整的廠商,應盡快檢視受控交易的合約內容是否符合財政部解釋令要求。 KPMG安侯建業稅務投資部經理陳萱表示,根據經驗,企業開始導入海關作業辦法的進口流程時,年度中常常僅少數報單註記辦理一次性移轉價調整,進而使全年度利潤集中於少數報單調整,導致貨物價格調整幅度過大。 她建議,企業應評估貨物進口及營運狀況,針對全年度利潤、全年度進口報單及全年度同樣貨物完稅價格綜合考量,對同樣貨物作趨勢一致及相同調整,同時應避免將全年度利潤集中在少數報單調整。 KPMG安侯建業稅務投資部會計師丁傳倫表示,為管理集團全球稅務風險,跨國企業執行移轉訂價政策時,實務上時常需要進行一次性移轉訂價調整,但相關申請需於年度結束後一個月內提交給海關,企業應及早準備申請資料。 例如,依海關作業要點規定,針對年底要辦理一次性移轉訂價調整的貨物,在進口時該報單即應規定註記辦理一次性移轉價調整作業,否則未註記的報單無法於年度結束後辦理價格調整。

繼承境外保單 慘補課2千多萬遺產稅 關鍵曝光
有些人會透過境外保單將資產隱藏在海外,此時要特別小心,因為境外保單非屬我國合法保險,未來繼承保險金匯回台灣時,必須納入遺產課徵遺產稅。日前有就民眾在生前刻意用境外保單移轉上億元資產,結果被國稅局補課2千多萬元的遺產稅,得不償失。 一位黃姓男子日前繼承父親的遺產後,申報遺產總額5,680萬餘元,遺產淨額1,418萬餘元,應納稅額27萬餘元。約半年後,黃男又檢附境外公司投資及境外保險公司通知文件,補申報黃父死亡時遺有美金計價的境外投資及7張境外保單資產,其中,7張境外保單金額高達2.8億餘元,保險理賠金1.12億餘元。 黃男原以為保險理賠金可以免遺產稅,但國稅局收到後,重新核定黃父遺產總額為3.68億餘元,遺產淨額1.59億餘元,應納稅額2,270萬餘元。國稅局的理由是,境外保單屬於未經金管會允許的人壽保險,死亡給付保險金須納入遺產總額課徵遺產稅,不適用遺贈稅法有關人壽保險金不計入遺產的規定。 吳男不服,強調他的父親購買境外保單並非基於惡意規避遺產稅,於是申請復查未獲變更,提起訴願又遭駁回,最後告到行政法院,最近仍被最高行政法院駁回。吳男認為,國稅局是依照財政部及金管會函釋,認定他父親生前投保的境外人壽保險,並無我國保險法第112條,有關保險金不得作為被保險人遺產規定的適用,從而也不符合遺贈稅法保險金免遺產稅的適用條件。 不過,法官認為,保險業是特許事業,依保險法第137條規定,內、外國保險業非經主管機關許可,並依法領得營業執照,不得開始營業。因此,遺贈稅法及保險法中,關於被保險人死亡時給付給指定受益人的人壽保險金不計入遺產總額的規定,並非鼓勵或容許一般人利用此方式任意規避原應負擔的遺產稅。 從而,只要不是依我國保險法規定訂立的人壽保險契約,就沒有保險法第112條規定的適用,也無從依遺贈稅法第16條第9款,主張境外保單的保險金不計入遺產總額。

第2處房產地價稅怎麼省?這樣做省很多
因應民法成年年齡調降為18歲,當土地所有權人有第二處房地,且由年滿18歲子女設籍,就可以申請該房地適用地價稅自用住宅稅率千分之2,但民眾要在今年9月22日前提出申請,才可在當年度直接適用,錯過就要等明年。 嘉義縣財政稅務局表示,土地所有權人與其配偶及未成年的受扶養親屬,適用地價稅自用住宅優惠稅率以一處為限。 不過,當家裡有成年直系親屬,如祖父母、父母、成年子女在第二處設立戶籍,且同時符合地上建物為土地所有權人或其配偶、直系親屬所有,沒有出租或供營業用,都市土地未超過300平方公尺或非都市土地未超過700平方公尺面積限制等自用住宅規定,則地價稅自用住宅用地不受一處限制。 例如,擁有兩間房子的某甲,第一處由某甲本人、配偶和剛滿18歲的兒子設立戶籍,就適用自用住宅用地千分之2課徵地價稅,第二處原先無人設籍,所以只能按一般用地稅率課徵地價稅;不過如第二處沒有出租或營業,又符合自用住宅規定,只要兒子成年後把戶籍遷入,就能申請適用自用住宅優惠稅率。 稅務局提醒,對於尚未申請自用住宅用地的民眾,會主動寄發自用住宅輔導函,土地所有權人只要填妥申請書後,並在地價稅開徵前40天(9月22日前)提出申請,今年就可適用自用優惠稅率。

搞懂課稅原則 用這招存ETF 安心領息不心痛
根據投信投顧公會最新統計,上半年台股ETF規模達1.095兆元,持續維持上兆元的水準。國人瘋買ETF,雖然穩定領息成為投資人的小確幸,但到繳稅季時可能會因意料外的稅金感到心痛。究竟ETF的哪些配息來源要課稅?又該如何合法節稅呢? 工商時報科技組主任張家豪表示,ETF配息課稅與否須關注兩大重點,第一,區分ETF標的為國內或國外,若為國內標的,則必須負擔綜合所得稅,國外則不用;第二,若配息來源為股利或盈餘所得需要課稅,若來自於股票買賣所得的價差則不需要併入所得稅申報。 除了綜合所得稅外,當單次配息超過2萬元時還須扣除2.11%的二代健保補充保費。張家豪表示,很多股民會認為好不容易才能賺到5%或7%的配息,卻要再扣除2%,因此覺得可惜。對此,他建議,或可利用ETF的配息頻率來規劃投資布局,當配息頻率高,每次配息的基數降低,也較可能避免達到扣繳門檻。 他舉例說明,若以20,000元股利計算,當配息頻率為年配時,可能存到20張就會達到門檻,季配則為150張,而月配需要500多張才會超過,相較下緩衝區間更大,股民更能安心存股。

勞退自提3大好處 留意節稅總額設有上限
勞退自提3大好處 內行都提滿 但須留意節稅總額設有上限 範例計算看完秒懂 勞工的主要退休金,除了勞保老年給付之外,還有「勞退金」。據勞基法規定,雇主須每月提繳勞工薪資的6%,存入勞工退休金個人專戶,等勞工年滿60歲,即可開始請領。 除了雇主提繳之外,勞工也可以選擇「自提」,自願申請另外提繳1%至6%的薪資,存入退休金個人專戶,提繳幅度可自行選擇。如果勞工自提6%,加上雇主提撥的6%,等於每個月存入薪資的12%進入退休金專戶,可加倍累積勞退金。 勞工自提勞退金,有3大好處: 1、儲蓄功能:增加勞工退休金個人專戶累積金額,強化退休生活保障。 2、節稅功能:自願提繳金額不計入年度薪資所得課稅。 3、保證收益機制:提繳退休金的累積運用收益,享有不低於銀行2年定存利率的收益保障。 其中,節稅功能,是把已提繳的金額,從應稅所得直接扣除。假設某勞工月薪4.5萬、年終獎金2個月,全年薪資所得63萬,自提勞退6%(薪資級距45,800元),全年共提繳3萬2,976元,這筆錢直接不列入扣繳憑單,報稅時薪資總額為59萬7,024元(63萬-3萬2,976元)。 雖然勞工自提勞退金好處多,但金額設有上限,以月提繳工資上限15萬元之6%為限,因此,自提勞退金可在當年度薪資所得總額扣除之金額,上限為15萬元x6%x12個月=10.8萬元。 就算如受僱於2個以上雇主,且都有自提勞退金,但能夠扣除年度薪資所得總額的自提金額,仍然以10.8萬元為上限。 (旺得富理財網 王順泉)

年所得破200萬卻免繳稅?全憑這2招節稅
財政部公布最新綜所稅申報資料,2021年有13戶年所得在500萬元以上,其中還有2戶是超過2,000萬元,特別的是,這些人依法將各項扣除額發揮到淋漓盡緻,使所得淨額達不到繳稅門檻,而不用繳稅。 根據資料顯示,2021年度綜所稅申報戶共644.2萬戶,其中305.05萬戶適用零稅率、占47.35%;若加計股利所得分開計稅,則有304.9萬戶不用繳稅、占47.33%,也就是近半納稅義務人不用繳稅。其中有260戶所得總額超過200萬元,但所得淨額卻是零,且有13戶年所得在500萬元以上。 13戶免繳稅者中,年所得總額在500萬~700萬元者,有5戶、700萬~1,000萬元的有4戶、1,000萬~2,000萬元的有2戶、2,000萬元以上有2戶。 財政部表示,這類高所得卻不用繳稅的情況,大多數是利用「捐贈」、「醫藥費」等列舉扣除額,因為捐贈政府機關可以100%抵稅,而且沒有金額上限,捐給特定機關抵稅空間可達年所得的20%,醫藥費也同樣沒有扣抵上限,只要符合稅法規定條件,都能列舉扣除,淨額就能因此變為是零。 官員指出,260戶高所得免繳稅並非今年才有,2019年年收入超過200萬元以上的免繳稅戶數,也有267戶,近3年來高所得免稅戶數都在260戶左右。 財政部強調,每年都有留意相關情形,並定期查核,也持續檢討高所得不用繳稅的問題,以避免租稅不公,近幾年已經積極推動多項租稅措施,包括調高綜所稅扣除額及免稅額、推動房地合一稅制等,均有助於促進租稅公平。
年所得逾500萬 適當節稅 可不繳稅
財政部最新出爐的「110年度綜合所得稅申報初步核定統計專冊」,在644萬1,966申報戶中,所得淨額為零、免繳稅者有約305萬戶,其中多為普通受薪階級或中低所得家戶,但有13戶是年所得超過500萬元以上者,運用種種節稅手段,一毛稅都不用繳,其中甚至有2戶年所得超過2,000萬元。 資料顯示,13戶免繳稅者,年所得總額在500萬~700萬元者有5戶、700萬~1,000萬元有4戶、1,000萬~2,000萬元有2戶、2000萬元以上有2戶;若將級距擴大至綜合所得總額200萬元以上,所得淨額「零」者,則有260戶。 依據綜所稅應納稅額計算公式為:「綜合所得淨額 X 適用稅率-累進差額」,其中,綜合所得淨額計算方式為「綜合所得總額-免稅額-標準或列舉扣除額-特別扣除額」,在免稅額及各項扣除額加總金額高於綜合所得金額狀態之下,所得淨額就會是「零」。 依規定,納稅義務人各項扣除額、免稅額,都可在計稅時扣抵,尤其醫藥費、捐贈扣除額,是高收入族群常採用的省稅之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