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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遺產規畫,遺產稅,贈與稅,繼承」的搜尋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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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爸爸注意 今年贈與額度計算至12月31日止

要聞

富爸爸注意 今年贈與額度計算至12月31日止

2022年1月1日起,每人每年贈與稅免稅額調高為新台幣244萬元,亦即每一位贈與人在同一年度內,不論贈與多少人及贈與次數多寡,只要當年度所贈與的金額累計不超過244萬元,即可免納贈與稅;超過贈與免稅額的部分,視贈與金額大小,課徵10%至20%不等的贈與稅。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表示,所謂「同一年」是採曆年制計算,以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止。今年已邁進11月,2023年度即將過完,2024年又重新起算免稅額,納稅義務人可善用每人每年244萬元的免稅額,由父母各自贈與給子女。 舉例來說,父親、母親在今年12月底前各贈與子女合計244萬元,再於明年1月各贈與子女合計244萬元,短短不到幾個月,贈與子女現金達976萬元均免繳納贈與稅,父母透過節稅規劃,讓子女可以利用受贈的自有資金做為創業或投資理財的基金。 該局特別提醒,贈與人在一年內贈與他人的財產總值超過贈與稅免稅額時,應於超過免稅額的贈與行為發生後30日內,向國稅局辦理贈與稅申報,以免受罰。

幫小孩買儲蓄險 如何不被課贈與稅? 專家建議2招可避稅

理財

幫小孩買儲蓄險 如何不被課贈與稅? 專家建議2招可避稅

駱潤生表示,有些家長不解為何繳儲蓄險會被課贈與稅,他強調:「保單是屬於要保人的有價資產,將自身資產轉贈給他人,即被視為贈與行為。」所謂要保人,指的是有繳納保費義務的人;受益人則是保單期滿或生效後,能夠領取相關利益的人。 要如何避免被課稅?駱潤生建議: 駱潤生提醒,若子女為要保人,必須留意七歲以上孩童必須親自簽名;七歲以下則可由法定代理人代簽。 財政部公告,每位贈與人每年皆有244萬元的贈與稅免稅額,若能夠控制贈與金額在此範圍內,即可免徵贈與稅。 駱潤生建議每年定期檢視保單,特別是人生出現重大變化時,如:買房、生小孩、換工作,都是適合好好檢視手上保單的時機。進行保單健檢時,一定要特別留意要保人、受益人等保險對象。 2023年美元強升半年後、近期台幣走強,是否該保美元計價保單?或是坊間常見連結投資工具的分紅保單,是否合適購買?駱潤生解讀如下: 駱潤生表示,美元屬強勢貨幣,兼具流動性與避險功能,且本身利率表現優於台幣計價的保單,不少家長會選擇替子女規劃美元保單,不過他也提醒,投資美元保單要以中長期的角度進行規劃,若只是想賺取短期利差,建議使用美元定存即可。 分紅保單是保險公司將收到的保費拿去投資,並將額外賺到的紅利拿出來與保戶共享,在挑選相關保單時,駱潤生建議持有時間不可太短,同時必須慎選歷年來績效較好的保險公司,以免落入分不到紅利的窘境。 除上述兩種保單之外,駱潤生也推薦保單以外的理財工具如:ETF,他強調市面上的理財工具很多,如何規劃,最終還是回歸到每個家庭的經濟條件與需求。在子女保單規劃方面,駱潤生提醒一定要「先保大,再保小」先保障父母,再考慮小孩,如此一來,若不幸父母倒下了,家中至少還有保險金來支付日常開銷。 文/盧沛甫

要聞

減稅利多齊發 六大項目合計省稅400億

物價走高連動,包括個人綜合所得稅免稅額和扣除額、退職所得扣除額、所得基本稅額條例扣除額(個人基本所得額及保險死亡給付免稅額)及遺產稅扣除額、基本生活費與伙食費免稅額等同步提高,減稅利多齊發之下,未來兩年合計各種減稅紅包將逼近400億元。 財政部表示,依所得基本稅額條例,個人基本所得額(即個人最低稅負)免稅額明年將自670萬元調高至750萬元,保險死亡給付免稅額度則自3,330萬元拉高至3,740萬元。兩者合計減稅利益2.3億元,但要2025年5月申報2024年所得時才適用。 同樣在2025年5月申報時才適用的還有退職所得,其中一次領取退職所得,原本18.8萬元乘以退職服務年資以內金額免稅,明年起拉高至19.8萬元乘以退職服務年資以內金額可不必課稅。分期領取退職所得減除金額則自81.4萬元提高至85.9萬元。 綜所稅免稅額、扣除額和課稅級距的部分,包括每人免稅額由9.2萬元調高至9.7萬元、標準扣除額由12.4萬元調高至13.1萬元,薪資所得及身心障礙特別扣除額由20.7萬元調高至21.8萬元。財政部預估受益戶數約662萬戶,減稅紅利175億元,也是2025年5月申報才適用。 至於明年馬上可享受的減稅利益,首先是伙食費免稅額自2,400元調高至3,000元,預估可減稅18億元;基本生活費則提高6,000元至20.2萬元,可因而減稅189億元;遺產稅相關扣除額調整則預估會產生6.3億元的減稅利益。這部分2024年申報就會生效。 換言之,2024年申報綜所稅可享受到的減稅利益共207億元;加計遺產稅後,2024年可收到的減稅紅包是213.3億元。至於2025年的綜所稅減稅紅包則有177.3億元。合計後,未來兩年可見的減稅紅包達390.6億元,加上退職所得提高,預估整體減稅效果將達400億元。

要聞

遺產稅六大扣除額明年調高 省稅紅包6.3億元

財政部23日公告2024年發生繼承或贈與案件適用免稅額、課稅級距金額、不計入遺產總額及各項扣除額金額,其中遺產稅免稅額維持1,333萬元不變,但不計入遺產總額的金額和六大扣除額調高,財政部預估減稅利益6.3億元。 依遺產及贈與稅法規定,遺產稅、贈與稅的免稅額、課稅級距金額、不計入遺產總額金額」和六大扣除額,每遇消費者物價指數較上次調整的指數累計上漲達10%以上時,自次年起按上漲程度調整,本次漲幅為12.8%。 遺產稅六大扣除額包括被繼承人之配偶、直系血親卑親屬、父母、兄弟姊妹、祖父母扣除額、喪葬費扣除額及身心障礙特別扣除額。 遺產稅不計入遺產總額及各項扣除額金額上次調整為2014年,明年是十年來首度調整。 至於遺產稅及贈與稅的免稅額上次調整為2022年,因此明年各維持在1,333萬元和244萬元。 課稅級距部分,目前遺產稅5,000萬元以下為10%、5,000萬元至1億元為15%,超過1億元為20%;贈與稅級距則為2,500萬元以下10%、2,500萬元至5,000萬元15%、5,000萬元以上20%。 相關人士指出,遺產稅及贈與稅課稅級距上一次調整是在2017年,由於至今年10月底的物價漲幅約9%、低於10%的調整標準,因此明年暫不調整,但若物價持續上揚,後年調整的可能性極高。 財政部說明,相關金額按消費者物價指數連動調整,是為符合國民經濟情況,依法進行調整機制,有別於一般具特定政策目的的減稅措施,以遺產稅六大扣除額為例,2024年發生的繼承或贈與案件即可適用新金額。

富媽送千萬房 兩類稅換人繳秒省21萬元 但小心1雷區多噴200萬

要聞

富媽送千萬房 兩類稅換人繳秒省21萬元 但小心1雷區多噴200萬

【旺得富理財網 李宗莉】又到歲末年終的贈與財產旺季,國稅局提醒,不動產贈與移轉所繳納的契稅或土地增值稅,若由受贈人自行繳納,可自贈與總額中扣除,以移轉1,200萬元房產為例,贈與稅一口氣95.6萬元降至74.4萬元,等於秒省21.2萬元。但若假藉公設地移轉規避贈與稅,除補稅外,還要加徵滯納金及加計利息,以2,244萬元的房產推估,加上15%滯納金及利息後,補稅金額超過200萬元,相當約1/10的價款都得貢獻國庫。 台北國稅局表示,「遺贈稅法」施行細則第19條規定,不動產贈與移轉所繳納的契稅或土地增值稅,可自贈與總額中扣除;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土增稅及贈與房屋繳納的契稅,如由受贈人自行繳納,可自贈與總額中扣除,將可繳納較少的贈與稅。 坦若由贈與人出資代為繳納,依「遺贈稅」法第5條第1款規定,以贈與論,應併入贈與總額中計算,再依規定自贈與總額中扣除,相對於由受贈人繳納,贈與人須繳較多贈與稅。 台北國稅局也舉例,母親甲君於2023年贈與房地給女兒乙君,土地公告現值及房屋評定現值共1200萬元,即贈與總額為1,200萬元,乙君應繳納土增稅200萬及契稅12萬元。土增稅及契稅若由乙君繳納,則贈與總額可扣除212萬元,則贈與稅額74.4萬元〔(1,200萬-免稅額244萬-212萬)×10%〕。 相較之下,若土增稅及契稅由甲君出資代為繳納,212萬元應計入贈與總額再同額扣除,則應繳納贈與稅額增至95.6萬元{〔(1,200萬+212萬)–244萬–212萬〕×10%}。因此,台北國稅局提醒,父母規劃贈與房地給子女,也應留意土增稅及契稅由誰繳納。 此外,南區國稅局則提醒,民眾贈與公共設施保留地給配偶或直系血親,適用「都市計畫法」第50-1條規定免徵贈與稅;不過,若國稅局調查認定是取巧安排移轉其他財產以規避稅負,除了補稅之外,還要按補稅金額加徵15%滯納金及加計利息。 舉例說明,甲君於2022年6月申報贈與公設地給孫子丙君,國稅局依規定核發贈與稅免稅證明;但丙君於受贈次月即出售該公設地給丁君,取得價款2,244萬元;國稅局調查發現,甲君在辦理贈與稅申報前,即與丙君談妥該筆土地買賣事宜,顯見甲君是利用私法自治、契約自由原則,以贈與公設地免徵贈與稅的方式,使丙君獲得出售土地價款2244萬元。 因此,國稅局認定甲君贈與標的為上述出售土地價款,必須補稅200萬元[(2,244萬元-免稅額244萬元)×稅率10%],並加徵15%滯納金及加計利息。 南區國稅局提醒,如果形式上假藉移轉公設地適用免徵贈與稅規定,實際上卻是贈與應稅財產,有租稅規避情事,除會被補稅外,還會被加徵15%滯納金及加計利息。

房地贈與旺季到 一招最省稅

要聞

房地贈與旺季到 一招最省稅

時序進入11月尾聲,父母運用「贈與年度免稅額」將資產移轉給子女的旺季來臨,其中,不動產贈與時的「土地增值稅及契稅」由誰繳,贈與稅差很大。因為這些稅負依法可從贈與總額中扣除,以1,200萬元的房子來說,若由子女繳納,立馬省下20萬元稅金。  「贈與稅年度免稅額」是指每人每年有244萬元免稅額度限制,每一位贈與人,自每年1月1日到12月31日止,不論贈與給多少人,累計贈與金額合計不超過244萬元,即可免徵贈與稅。  台北國稅局表示,贈與土地繳納的土增稅及贈與房屋繳納的契稅,納稅義務人為受贈人,如由受贈人繳納,可自贈與總額中扣除,並可繳納較少的贈與稅。如果贈與人代為繳納,依遺贈稅法第5條第1款規定,應以贈與論,併入贈與總額中計算,再依遺贈稅法施行細則第19條規定,從贈與總額中扣除,相對於由受贈人繳納,贈與人需繳較多贈與稅。  舉例來說,王媽媽打算趕在年底將一處房地贈與給女兒王小姐,依照該土地的公告現值及房屋評定現值計算合計為1,200萬元,也就是王媽媽的贈與總額為1,200萬元,應繳納土增稅200萬元、契稅12萬元,共212萬元。  若土增稅及契稅由王小姐自行繳納,則贈與總額除免稅額244萬元外,可再扣除該稅捐212萬元,也就是1,200萬-244萬-212萬=744萬,並按10%計稅,贈與稅額為74.4萬元。  若由王媽媽出資「代為繳納」,則依遺贈稅法規定,該稅捐212萬元也算是贈與的金錢,應以「贈與論」計入贈與總額再予同額扣除,也就是〔(1,200萬+212萬)-244萬-212萬〕=956萬,按10%計算應納贈與稅為95.6萬元。  若父母規劃將房地贈與給子女,應留意土增稅及契稅由何人繳納,計算出的贈與稅大不同。  國稅局強調,如果是由贈與人出資「代為繳納」,也屬於贈與行為,應以贈與論,進而使贈與金額增加,之後併入贈與總額中計算,再依規定自贈與總額中扣除,則相對於由受贈人繳納,贈與人就需繳交較多的贈與稅。

要聞

贈與不動產「土地增值稅及契稅」由誰繳 贈與稅計算大不同

民眾年底使用年度免稅額辦理贈與財產旺季來臨,遺產及贈與稅法施行細則第19條規定,不動產贈與移轉所繳納之契稅或土地增值稅得自贈與總額中扣除。但是值得注意的是贈與不動產所應繳納之「土地增值稅及契稅」由誰繳,贈與稅計算大不同。 台北市國稅局說明,贈與土地繳納之土地增值稅及贈與房屋繳納之契稅,納稅義務人為受贈人,如由受贈人自行繳納,可自贈與總額中扣除,將可繳納較少的贈與稅。惟如係由贈與人出資代為繳納,依遺產及贈與稅法第5條第1款規定,應以贈與論,應併入贈與總額中計算,再依遺產及贈與稅法施行細則第19條規定自贈與總額中扣除,則相對於由受贈人繳納,贈與人需繳較多贈與稅。 舉例來說,母親甲君於112年度贈與房地給女兒乙君,贈與土地公告現值及房屋評定現值計1,200萬元,即贈與總額為1,200萬元,乙君應繳納土地增值稅200萬元及契稅12萬元共212萬元。土地增值稅及契稅若由乙君自行繳納,則贈與總額除免稅額244萬元外,可再扣除該稅捐212萬元,則贈與稅額74.4萬元〔(1200萬-244萬-212萬)x10%〕;若由甲君出資代為繳納,則依遺產及贈與稅法第5條第1款規定,該稅捐212萬元應以贈與論計入贈與總額再予同額扣除,則應繳納贈與稅額95.6萬元{〔(1200萬+212萬)-244萬-212萬〕x10%}。 國稅局呼籲,規劃贈與房地給子女,應留意土地增值稅及契稅實際上係由何人繳納,計算出之贈與稅大不同。

要聞

假藉公設地移轉規避贈與稅 當心被補稅

財政部南區國稅局表示,民眾假藉贈與公共設施保留地予配偶或直系血親,適用都市計畫法第50條之1規定免徵贈與稅,倘經國稅局調查認定係取巧安排移轉其他應稅財產屬租稅規避者,依納稅者權利保護法第7條規定,除補徵稅款外,並按補稅金額加徵15%滯納金及加計利息。 舉例說明,甲君於111年6月間申報贈與公設地予孫子乙君,國稅局依規定核發贈與稅免稅證明,但乙君於受贈次月即出售該公設地予丙君,取得價款2,244萬元,經國稅局調查發現,甲君在辦理贈與稅申報前,即與丙君談妥該筆土地買賣事宜,顯見甲君係利用私法自治、契約自由原則,以贈與公設地免徵贈與稅之外觀形式,實則使乙君獲得出售土地價款2,244萬元,所以依經濟實質認定甲君贈與標的為上開出售土地價款,需補徵贈與稅200萬元[(2,244萬元-免稅額244萬元)*稅率10%],並加徵15%滯納金及加計利息。 民眾如形式上假藉移轉公設地適用免徵贈與稅規定,實際上卻是贈與應稅財產,有租稅規避情事,除會被補稅外,還會被加徵15%滯納金及加計利息。

財部年底公告 遺產稅六大扣除額上限調高75萬

要聞

財部年底公告 遺產稅六大扣除額上限調高75萬

財政部年底將公告明年遺產稅免稅額及扣除額,遺產稅免稅額維持1,333萬元,因物價上漲,包括配偶扣除額、喪葬費扣除額等六大遺產稅扣除額將提高6萬元至75萬元不等。  依遺贈稅法規定,當消費者物價指數較上次調整時累計上漲達10%以上,次年起按上漲程度調整相關扣除額,以適度反映物價變動情形。遺產稅六大扣除額上次是2014年調整,至今年10月累計CPI漲幅12.17%。  財政部表示,遺贈稅免稅額因為去年才從1,200萬元調高至1,333萬元,明年不再調整,但遺產稅不列入遺產總額的金額(包括被繼承人日常生活必須器具及職業工具)及各項扣除額,都將反映物價漲幅調高。  其中,配偶扣除額從493萬元調高60萬元至553萬元;喪葬費扣除額和父母扣除額都提高15萬元,從123萬元調整為138萬元;重度身心障礙特扣額調高75萬元至693萬元為最高。直系血親卑親屬(子女、孫子女)和受被繼承人扶養的兄弟姐妹、祖父母扣除額等,都自50萬元調高6萬元至56萬元。  綜所稅免稅額等明年度也會調高,後年申報適用,連帶的退職所得免稅額、最低稅負制個人免稅額及保險死亡給付免稅額全上調。  退職所得部分,一次領取者原本的免稅金額是以18.8萬元乘以服務年資,明年起提高1萬元至19.8萬元。以工作30年、一次領取退休金為例,原免稅額是564萬元,明年起可調高至594萬元。  和個人海外投資較相關的所得基本稅額(最低稅負制)個人免稅額,明年度將從670萬元調高至750萬元;保險死亡給付免稅額從3,330萬元調高至3,740萬元。

要聞

遺產稅六大扣除額 明年將調高

2024年遺產稅不列入遺產總額的金額以及六大扣除額將調高,其中配偶扣除額擬調高新台幣60萬元至553萬元,父母扣除額調升15萬元至138萬元,子女等直系血親卑親屬則將調升6萬元至56萬元,明年的繼承案件就可適用。 遺產稅不列入遺產總額的金額及6大扣除額,前一次調整是在2014年。

沒生小孩有2間房 憂被親友搶走 他教一招沒遺憾

房市

沒生小孩有2間房 憂被親友搶走 他教一招沒遺憾

【房產網 邱怡萱】台灣從2020年到現在,新生兒人數已連續3年負成長,生育率明顯下滑,有網友在PTT發文指出,他跟老婆決定不生小孩要當「頂客族」,但擔心擁有的2間房產死後會被充公,引發其他網友討論。同樣沒有小孩的網友則說,他打算財產花一花,房子則可能趁還有體力就賣了,餘年用租的反正盡量花完。 原PO表示,他跟女友相識相戀愛情長跑10幾年,前年總算完婚,兩人都沒打算養育下一代,但隨著年紀邁入4字頭,他突然開始擔心害怕,夫妻倆胼手胝足、爆肝努力半輩子換來的青埔房產跟竹北家,「如果沒有孕育後代,這輩子的努力終究是一場空?」 有網友分享自己的作法,打算房子在生前就抵押或贈與,看能借多少,死後拍賣再還回或乾脆趁還有體力就賣了,餘年用租的反正盡量花完。 其他網友則建議,「可以預立遺囑給自己想要的人」、「有兄弟姐妹的話遺產就會給他們,沒有的話充公也還好」、「政府只接收無人繼承的資產,所以不管是順位繼承,遺囑指定繼承,這些資產政府都不會拿」。也有網友說,「這社會窮苦人很多的,不用怕沒地方捐錢」。 民法上繼承人的四個順序分別是,子女或孫子女、父母、兄弟姊妹、祖父母,只要有前順位的繼承人,後順位的人就沒有繼承的資格。

房市

爸媽留信義區40年公寓 繼承者喊嘔 內行狂打臉

【中時新聞網 王嘉慶】如果能繼承一間逾40年的老舊公寓,又位在台北市信義區內,該怎麼看待?一名網友自認,雖然他未來可繼承的房子位在台北市信義區,「但在吳興街欸!屋齡還超過40年」,覺得滿嘔的,沒想到慘被網友吐槽。 原PO分享,他朋友住在吳興街40年老公寓,雖然爸媽總說會把房子留給他,但他一直覺得吳興街很落後,再加上房子老舊,「越住越像貧民窟」。原PO不禁想問,到底多嘔? 「如果是吳興街底,確實嘔,不值錢」、「當地40年前就落後了,哪有越住越落後」、「整個信義區就那條街最不像信義區,可是門牌掛信義區,房價仍貴」。 一票網友認為,有房子留給他就該感謝了,「爸媽沒負債已經謝天謝地了」、「有房子不錯了,還在那邊抱怨」、「吳興街房價還是完勝新北一些地方好嗎」。

老公走了留7,000萬!專家爆兒子1動作 她最後一毛拿不到

要聞

老公走了留7,000萬!專家爆兒子1動作 她最後一毛拿不到

【中時新聞網 吳美觀】一個錯誤觀念,錯失數千萬!一名太太在老公過世後,處理遺產稅申報時,主張有7,000萬夫妻剩餘財產,儘管國稅局同意抵扣,但因繼子一個主張,讓她拿不到錢。對此,律師蘇家宏表示,夫妻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民法規定要在2年內請求,他感嘆,一個法律觀念錯誤,少了幾千萬,也提醒大家「稅歸稅,權歸權」別混為一談。 恩典法律事務所創辦人蘇家宏在臉書分享一個案例,指出有位企業主過世後,名下有不動產、企業、債券、海外資產等,繼承人有前妻所生的子女,還有第二任妻子(下稱:後媽)與子女。 蘇家宏表示,因為企業主財產狀況很複雜,後媽在滿6個月遺產稅申報期間後,再延長3個月的最後幾天才申報,而前後花了1年多時間才核定應納遺產稅額。 「由於企業家沒有留下遺囑,在繳完遺產稅後,繼承人對於遺產分配都沒有共識。」 蘇家宏說,後媽對繼子起訴主張「夫妻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7,000萬元,但繼子主張時效消滅,因為主張夫妻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要在2年內請求,後媽在父親過世4年多後才起訴請求,所以請求權時效消滅,就算以繳納遺產稅作為計算時間點,也超過2年。 蘇家宏指出,即使後媽強調,在國稅局申報遺產稅的時候有主張,最後法院判決後媽敗訴,因為國稅局是稅務申報,但是民法請求權必須要在民法規定時效內請求、起訴,否則不生中斷時效的效力。 這案例讓蘇家宏不禁感嘆,一個法律觀念錯誤,少了幾千萬,並提醒民眾「稅歸稅,權歸權」別混為一談。

連續繼承房地合一稅減輕 2,000萬房產最高省稅565萬

要聞

連續繼承房地合一稅減輕 2,000萬房產最高省稅565萬

【中時 吳靜君】財政部發布解釋令,連續繼承取得的房地,在計算房地合一稅時,可以連續「各次」繼承者持有期間合併計算,根據財政部計算,以市價2,000萬房子,修正前後稅額就差到450萬,若是適用自住條件的話,稅額更差到565萬元。 個人繼承而取得的房地,可能具有照顧遺屬或繳納遺產稅等需求,須在短時間內將該房地出售,如果持有時間不夠長,就可能會被課徵高稅率,財政部發解釋令,未來如果發生連續繼承情形,可以併計各次繼承人的持有時間。財政部官員說明,如果適用自住條件的話,還是可以享有400萬元免稅額以及10%稅率。 財政部舉例,如果2013年甲君的爺爺買入A房地,2022年1月身故,由甲君的爸爸繼承,不料甲君爸爸2023年1月身故,由甲君繼承A房地,因為有資金上的需求,同年11月出售價格大約2,000萬元,甲君繼承當時,房屋現值大約500萬元,所以計算房地合一稅時所得大約1,500萬元。 在解釋令之前,因為甲君只能計算父親的持有時間,共計1年11個月,未達2年適用45%稅率,所以應繳稅額達到675萬元;在解釋令之後,甲君持有時間可以併計爺爺、爸爸的持有時間,合計超過10年,房屋現值也不用往前算,適用稅率可以降為15%,應繳稅額立刻降至225萬,相差450萬。 如果該房地甲君的爺爺、爸爸都是自用,又可以享受400萬元免稅額、10%的稅率,稅額立刻降為110萬元,省稅達565萬。不過,財政部較為擔心,自住條件很容易成為稅務安排,因此不論繼承多少房子,連續繼承都可以適用,但是自住優惠就只限制1戶。 財政部認為,會發生連續繼承的事件,多是未能事先安排或是意外事件等,而相關新規只要是非確定的案件或仍在行政就濟中的案件都可以適用。

產業

連續繼承房地合一稅減輕 2000萬房產最高省稅565萬

財政部發布解釋令,連續繼承取得的房地,在計算房地合一稅時,可以連續「各次」繼承者持有期間合併計算,根據財政部計算,以市價2000萬房子,修正前後稅額就差到450萬,若是適用自住條件的話,稅額更差到565萬元。 個人繼承而取得的房地,可能具有照顧遺屬或繳納遺產稅等需求,須在短時間內將該房地出售,如果持有時間不夠長,就可能會被課徵高稅率,財政部發解釋令,未來如果發生連續繼承情形,可以併計各次繼承人的持有時間。財政部官員說明,如果適用自住條件的話,還是可以享有400萬元免稅額以及10%稅率。 財政部舉例,如果2013年甲君的爺爺買入A房地,2022年1月身故,由甲君的爸爸繼承,不料甲君爸爸2023年1月身故,由甲君繼承A房地,因為有資金上的需求,同年11月出售價格大約2000萬元,甲君繼承當時,房屋現值大約500萬元,所以計算房地合一稅時所得大約1500萬元。 在解釋令之前,因為甲君只能計算父親的持有時間,共計1年11個月,未達2年適用45%稅率,所以應繳稅額達到675萬元;在解釋令之後,甲君持有時間可以併計爺爺、爸爸的持有時間,合計超過10年,房屋現值也不用往前算,適用稅率可以降為15%,應繳稅額立刻降至225萬,相差450萬。 如果該房地甲君的爺爺、爸爸都是自用,又可以享受400萬元免稅額、10%的稅率,稅額立刻降為110萬元,省稅達565萬。不過,財政部較為擔心,自住條件很容易成為稅務安排,因此不論繼承多少房子,連續繼承都可以適用,但是自住優惠就只限制1戶。 財政部認為,會發生連續繼承的事件,多是未能事先安排或是意外事件等,而相關新規只要是非確定的案件或仍在行政就濟中的案件都可以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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