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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寫遺產稅申報書辦理申報時 應留意有無優惠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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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台北國稅局表示,申請遺產稅申報稅額試算服務的民眾,收到不符合遺產稅申報稅額試算通知書的原因如為存款資料換算短差超過新台幣500萬元者,於填寫遺產稅申報書辦理申報時,應留意有無優惠存款,並檢附相關證明文件辦理申報,可以加速取得遺產稅證明書。

遺產稅申報稅額試算通知書所載不符合試算原因為「07存款資料換算短差超過500萬元者」,其計算方式係依被繼承人死亡前兩年平均利息所得,按被繼承人死亡前兩年度郵政儲金一年期定期存款平均利率推估本金,與金融機構查復存款總額比較,差異數在500萬元以上而言。

被繼承人遺有利息所得較高的「優惠存款」,按上述方式推估的本金,將有高估的情形,民眾於申報遺產稅時,檢附「優惠存款」證明,例如載有優惠存款利率之存摺影本或金融機構出具之存款利率證明等,可節省國稅局查核時間,加速取得遺產稅證明書。

舉例說明,被繼承人甲君於112年8月10日死亡,子乙君申請遺產稅稅額試算,經該局回復不符合遺產稅申報稅額試算,查其原因為「存款資料換算短差超過500萬元」。乙君以被繼承人甲君為銀行退休行員,應有行員優惠存款利率的定期存款,於申報遺產稅時,檢附銀行行員優惠存款利率13%證明,並申報甲君所遺土地、房屋各兩筆及金融遺產參考清單所列存款等。因遺產總額在3,000萬元以下,且財產內容單純,無需進一步查核,符合該局遺產稅櫃檯化作業規定,於臨櫃向該局申報遺產稅時,現場即時取得遺產稅證明書。

該局提醒,被繼承人死亡時如遺有優惠存款,於申報遺產稅時,檢附載有優惠存款利率的銀行存摺內頁及封面或向銀行申請優惠存款利率證明等文件,可加速取得遺產稅證明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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