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企加薪增聘抵稅修法2日在立法院拚一讀,不滿政院版給予營所稅減除率150%(多抵5成)過於保守,立委自提9版本併審,其中5個加碼到200%以上,並要求放寬年齡擴大適用。但行政部門無法給承諾,因歧異大,最後將36條之2條文保留送朝野協商。由於立委聯手態度堅持,後續有拉高抵稅率可能。
《中小企業發展條例》5月中落日,因此經濟部修法,行政院通過後送國會審查。院版重點主要有三,首先拿掉景氣啟動門檻,二是增僱員工部分,除原本24歲以下員工適用外,增訂45歲以上族群,統一給予企業加成減除率到150% 。第三加薪方面,薪資費用減除率也提高到150%。
原本企業為員工加薪,費用就可在申報營所稅時100%抵減,經濟部2016年修該法第36條之2,給予減除率130%優惠,假設一間公司該年因為加薪多付100萬費用,因此可以多加3成,申報時抵減130萬。現在如多加5成,就可以有150萬認列。
但國民黨立委洪孟楷昨批評,130%只提高到150%沒有誘因。至於主張24歲要提高,因現在義務兵役恢復,還有唸研究所,男生很多超過。
藍白綠立委9版本中,有5個要求把減除率提高到200%以上。24歲以下門檻,則主張拉到30歲,並且45歲以上多加級距,民眾黨甚至主張聘65歲減除率提高到250%,鼓勵二度就業。 減除率提高,財政部認為有稅損與租稅公平問題而不認同。經濟部中企署則說,24歲以下失業率逾11%,如果擴大年紀,企業可能反雇用24到29歲之間人力。
最後經委會召委楊瓊瓔綜整意見,以政院方案不足以滿足社會需要,裁示該條文送朝野協商 ,要求請行政部門把減除率效益、稅損再算清楚,並就29歲以下、45歲以上多訂級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