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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容宛在成真 「AI復活」有錯嗎?

「AI復活」已成一門生意,圖/取自pixabay
「AI復活」已成一門生意,圖/取自pixab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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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國搖滾樂團披頭四(Beatles)在解散53年後發行了最後一首「新歌」〈Now and Then〉,藉由AI技術加入已故成員約翰藍儂(John Lennon)的歌聲。西恩藍儂(Sean Ono Lennon)表示,在父親離開多年後再次聽到披頭四合作,令人「無比感動」。

藝人包小柏痛失罹患罕病的女兒包容,為了讓愛女生前所存無幾的聲音重現,包小柏鑽研AI技術,最後重新復刻「數位女兒」,他說:「AI就是寄託思念的工具,也是一種對思念的表達方式。」

這些聽起來很讓人感動,但如果把「AI復活」當作一門生意,事情恐怕沒那麼單純。

科技始終來自於人性 「AI復活」實現

每日經濟新聞報導,隨著像包小柏這樣案例的出現,越來越多人開始嘗試使用AI技術來「復活」逝去的親人或明星,各類AI復活真人的嘗試猶如雨後春筍般冒了出來,尤其是具備豐富資料素材庫的已逝明星,如李玟、張國榮、高以翔、喬任梁,甚至於科比,均被AI「復活」了。

與此同時,數十個與「AI復活」相關聯的ID出現在社交平台。他們表示,僅需(人民幣,下同)198元至598元,便能定制一個數位影片。「AI復活」隨著技術發展變得更加逼真,但生意的背後仍潛藏諸多風險。

高以翔生前的經紀人轉達高以翔家人的意見稱,不希望高以翔肖像被他人任意使用,譴責並堅決抵制該行為,若不立即停止侵權行為,家人會採取法律行動;喬任梁父親也對媒體表示,無法容忍AI技術使兒子復活,這讓他感到極度不適,希望對方能儘快將視頻下架,對方未徵求同意是在揭傷疤。

賠錢的生意沒人做 「AI復活」已成產業鏈

在大陸社交平台上搜索「AI復活」,有各種相似的帳號在活躍。其中一位名為「AI復活師」的博主提供了「AI復活套餐」的資訊,包括「逝者照片+AI配音」、「逝者照片+逝者聲音複製」、「逝者視頻+逝者聲音複製」等服務,這些服務的價格根據內容的複雜程度和個性化需求,從198元到598元不等,用戶只需提供10秒以上的聲音和一段有正面肖像的視頻就可以製作。

「AI復活師」表示,除AI視頻服務外,他正在收徒及尋找下游代理,可提供AI視頻製作教學服務。收徒價格為980元,僅可以學習售賣價格為198元的「逝者照片+AI配音」技術,學會後接單,每單提成50元,基本每天都會有單子。而如果要學會全套技術,學費則近2萬元。代理的收費價格同樣為980元,收入來源包括製作業務、收徒、招收代理,提成分別為40%、40%和80%。

「AI復活師」表示,目前市場上需求很大,不用擔心沒單的情況,「團隊代理30多人,人手根本不夠用」。並稱,接下來會上線小程式,支援視頻通話,使用者可以直接在小程式下單。在他看來這是個很「積德」的事情,「我們客戶接觸下來,總體回饋都是特別感恩」。

至於其中可能涉及的侵權風險,「AI復活師」表示,告也是告「總部」,代理不用擔心這些。

AI技術推升詐騙風險

AI數位人以驚人的速度席捲到大家的日常視野中,市面上除了做逝去親人的「復活」視頻外,就以做明星相關的數位人視頻為主。隨著技術實現難度的降低,人們越來越難以分辨視頻中的真假。例如,某段視頻中,周杰倫「親口」推薦的投資專案,若不仔細辨認,很難發現那其實是用AI生成的影片。

「定制祝福」同樣是AI復活產業鏈中的重要一環。根據媒體報導,明星送祝福已明碼標價形成了產業鏈,價格從800元至10萬元不等。當AI介入後,無論多大牌的明星,最高幾百元便能為你量身定做一段祝福。

AI復活技術仿佛打開「潘朵拉魔盒」。商湯科技網際空間事業群數字文娛事業部總經理欒青在接受媒體訪問時表示,目前從技術本身來講,只要10幾秒、20秒的素材就可以製作一段數位人視頻。過去想要用AI「復活」一個人的性格和三觀,可能需要兩到三個月的時間,而現在,這一過程可能僅需一到七天。

早在2016年,小冰公司就開始研究「AI復活」技術。小冰CEO李笛提醒,比起AI復活帶來的好處,更需要擔心其被濫用的風險。

「當大量沒有嚴格自我規範的企業進入市場時,他們可能會借助人們的情感需求進行勒索,其中包括個人隱私資料以及金錢。」李笛說,對於普通公眾,「AI復活」的價格可以不貴,昂貴的地方在於一旦被濫用後產生的巨大破壞力。

「AI復活」行不行?後座力待解

北京市京師律師事務所合夥人王榮梅表示,死者肖像權等人格利益受法律保護,未經其近親屬允許,擅自使用死者人臉資訊利用AI技術製作視頻推廣盈利構成侵權,其近親屬可向侵權者主張承擔民事責任。

王榮梅提到,依照《互聯網資訊服務深度合成管理規定》第14條規定,死者在生前作為其肖像權的權利人,有權同意或拒絕他人在其生前或死後對其肖像權的使用,若其明示拒絕在死後任何人以AI技術對其肖像進行使用,任何第三人包括其近親屬均無權使用AI技術對其進行「復活」。

當死者肖像權被侵害時,死者近親屬可以依法提起訴訟維護死者人格利益,要求行為人承擔民事賠償責任,也可以向行為人主張精神損害賠償。

然而,侵害權益的責任並不僅在於製造人。作為平台方,也有責任對涉嫌侵權的內容進行審查並及時下架,網路使用者利用網路服務實施侵權行為的,權利人有權通知網路服務提供者採取刪除、遮罩、斷開連結等必要措施。網路服務提供者接到通知後,應當及時將該通知轉送相關網路使用者,並根據構成侵權的初步證據和服務類型採取必要措施;未及時採取必要措施的,對損害的擴大部分與該網路使用者承擔連帶責任。

隨著AI技術的快速發展和普及,AI生成視頻的成本和難度正在迅速降低。過去人們難以想像離開後還能以數位形式「復活」於這個世界,但現在這個問題已經變得不再遙遠。然而,對於如何解決「AI復活」的風險,目前還沒有明確的答案,就連包小柏也不忘提醒公眾警惕AI技術詐騙的風險,呼籲大家好好保留生前的資料,不要輕易交給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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